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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法院:新时代“枫桥式人民法庭”将矛盾化解在基层

  记者从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今年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全省法院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2022年中央1号文件关于创建一批“枫桥式人民法庭”的要求,4个人民法庭先后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典型案例,法院系统有9家单位入选省委政法委全省第一批新时代“枫桥经验”先进典型,35个人民法庭被省法院评为新时代“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先进集体。


  据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蒋浩介绍,今年3月,省法院召开全省法院立案工作会议,将打造新时代“枫桥式人民法庭”作为年度重要工作任务。5月,省法院下发相关文件,为全省人民法庭建设新时代“枫桥式人民法庭”提供了明确的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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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蒋浩介绍,贵州法院突出党建引领,推动党建业务融合。指导各基层法院强化人民法庭党组织建设,指导具备条件的法庭成立党支部,党员人数不足3人的法庭建立联合党支部,全省人民法庭现有党员697人,已单独设立党支部36个,其余法庭均设立联合党支部,落实了“支部建在庭上”的要求,涌现出仁怀市茅台特殊环境保护法庭“黄桷树”、印江县合水法庭“会师先锋”等优秀党建品牌。以党建带队建,不断提升法庭干警业务能力和综合素养,全省人民法庭共有工作人员2529人,其中员额法官512人,法官助理571人,书记员870人,安保人员578人;本科学历人数由2021年的1037人增至1621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数由106人增至187人。


  贵州法院融入治理体系,深度服务基层治理。依托党委“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党小组+网格员+联户长”基层治理机制优势,持续加强与辖区政府、“两所”、村居“两委”和行业协会等的沟通协作。全省共设置人民法庭409个人民法庭,在人民法庭驻地外的乡镇综治中心设立法官工作站1145个,在村居设立法官工作点1289个,设立巡回审判点1128个,不断向基层、向山区、向群众需求延伸法庭司法服务触角,实现司法服务对全省所有乡镇的全覆盖。今年1至11月,全省人民法庭共诉前调解矛盾纠纷13.11万件,诉前调解成功7.05万件,调解成功率达53.74%,大量矛盾纠纷“化于未发、止于未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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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时,贵州法院推出“贵州新时代人民法庭便民利民服务平台”微信小程序,向群众提供法律咨询、诉前调解、网上立案、定位导航等服务,为山区群众在“家门口解纷”提供便利。发放《诉源治理明白卡》,形象生动宣传诉前解纷“多、快、好、省”的特点。


  2021年以来,全省人民法庭新收各类案件45.96万件,审结43.57万件,其中涉农案件新收13.17万件,审结12.2万件;金额高达40.19亿元。息烽县法院养龙司法庭、仁怀市法院茅台特殊环境保护法庭、习水县法院东皇法庭、大方县法院达溪法庭的经验做法,先后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典型案例。金沙县平坝法庭等9家单位在省委政法委“新时代‘枫桥式工作法’大比武”中,成功入选全省新时代“枫桥式工作法”,法院系统入选数量在全省政法单位中排名第一。贵阳市观山湖区金融法庭打造“融解忧”金融解纷品牌,诉前化解万余件金融纠纷,六盘水市水城区法院阿戛法庭邀请阿戛镇幸福小学退休教师陈传银同志开展驻庭调解工作,成立“陈老师工作(调解)室”,获得当地群众“调解就找陈老师”的优良口碑。11月22日,省法院召开全省人民法庭服务保障乡村振兴工作现场观摩会,集中展示全省人民法庭服务保障乡村振兴的成果,会上,对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沙文人民法庭等35个新时代“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先进集体,予以通报表扬并授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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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悉,下一步,全省法院将对照最高人民法院“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方案和指标体系,结合法庭的地域特点、民族文化特色、矛盾纠纷类型等情况,培育选树新时代“枫桥式工作法”、党建特色品牌、调解特色品牌,力争优势突出、特色凸显,力争在最高人民法院新时代“枫桥式法庭”示范项目创建中取得优异成绩。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左春林

编辑 杨羽

二审 徐然

三审 刘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