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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个案件同时撤诉,当事人集体说“行”!


近日,66个商品房买卖纠纷案件从龙里县法院全部撤诉。
  
据悉,该66名业主与某房开公司自2019年因商品房买卖问题产生纠纷,双方的焦点是房开公司无法办理房产证。2019年,龙里县法院判决该房开公司在规定时间内向业主支付逾期交付办理商品房转移登记有关文书的违约金,该系列案告一段落。
  
2021年,66名业主找到房开公司要求办理商品房转移登记有关文书,但是房开公司经多次催告拒不办理,66名业主一气之下又将该公司起诉到龙里县法院,要求该公司协助他们共同办理商品房转移登记。
  
考虑到该批案件的特殊性,龙里县法院诉前调解小组主动对接该房开公司,房开公司表示自己没有不愿意办理商品房转移登记,只是因为业主购房存在购房差价,但是业主不愿意补足差价,这才导致双方僵持不下。为明确掌握案件事实,诉前调解工作人员主动对接县住建、自然资源等部门,掌握案涉房屋均已符合办证条件这一核心事实后,认真阅研原被告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找到了双方争议的焦点及突破口。诉前调解工作人员组织双方到庭调解,告诉双方既然已经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就要遵守合同约定。业主应该按照房屋实际面积补足差价,而房开公司应该在取得商品房转移登记资格之后积极协助业主办理。
  
经诉前调解工作人员的不懈努力,双方就办理商品房转移登记达成一致意见,房开公司答应近期为业主办理商品房转移登记,业主也当即表示撤回对房开公司的起诉。同时,业主也表示,会积极配合房开公司按照已经实际测量的房屋面积补足相关差价。
  
案件调解结束后,当事人对诉前调解工作人员表示了感谢, “要不是你们坚持不懈帮我们解决这个问题,我们肯定是要跟他们一直僵持下去的!想到我们自己也是花费了太多精力在这个事情上,心里一直悬着,你们帮我们解决了办证这个问题,让我们觉得自己的权益得到了保障,也放心多了。”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何永利

编辑 严瓯

编审 干江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