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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司法厅召开2021年深化全省司法行政改革工作会议


9月26日,省司法厅召开2021年深化全省司法行政改革工作会议,总结一年来司法行政改革工作,研究部署加快推进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执法司法责任体系改革和建设工作。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省监狱管理局第一政委张涛出席会议并讲话,厅党委委员、副厅长韩春晖主持会议,省监狱管理局、贵阳市司法局、铜仁市司法局、黔东南州司法局、黔南州司法局作交流发言。
  
会议指出,加快推进执法司法责任体系改革和建设是加强党对政法机关绝对领导的根本要求,是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守护群众高品质生活的现实需要,是促进改革系统集成实现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要以更加坚定的信心和敢于自我革命的勇气推进改革任务落实。


  
会议要求,要把握总体要求、明确重点任务,加快推进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执法司法责任体系改革和建设,突出政治属性,着力细化落实党领导司法行政工作的体制机制,严格落实政治建设责任、政治把关责任、政治监督责任,把旗帜鲜明讲政治贯彻落实到执法司法全过程和各方面,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要围绕权力运行,着力细化落实执法司法办案责任,逐一厘清与行政职权相对应的责任事项,严明刑事执行工作责任、行政执法监督责任、法律服务管理责任、行政复议办案责任,形成主体明确、范围明晰、层次分明,覆盖执法司法活动全过程、全环节的责任链条。要聚焦监督制约,着力细化落实执法司法监管责任,强化领导监管责任、职能部门监管责任、层级监管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完善监督管理制度机制,激发监督管理作用发挥,防止执法司法权滥用。
  
会议要求,要健全落实机制,夯实履职保障,推动广大司法行政干警依法履职尽责。要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加强督查督办,发挥考核评价“指挥棒”作用,强化责任追究,推动责任落实。要强化依法履职保障,完善干警职业保障机制,着力提升司法行政干警素质,健全依法履职容错机制,创造良好干事创业环境。


  
会议强调,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按照改革工作总体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出台具体改革举措。各级党委(党组)要扛起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对改革工作要亲自过问、亲自部署、亲自督促、亲自推动,切实做到一项一项抓落实,一件一件见成效。要统筹推进全面深化改革、政法领域改革、司法行政改革其他各项改革任务,推动司法行政改革不断向纵深发展。要充分调动基层的积极性创造性,不断推出具有地方特色、汇聚群众智慧的改革新经验,打造司法行政改革新亮点。
  
会议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开到各县(市、区)、监狱、戒毒所。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岳端

编辑 严瓯

编审 干江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