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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阳:城市党建引领社区和谐治理

  • 作者:姚浩 王小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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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9-05-30 10:31:17


  文|姚浩 贵州日报当代融媒体记者 王小婷

  提要:基于当代城市发展的特殊性,越来越多农村人口进驻城市社区,“新市民”与“原居民”组成新的“大家庭”,让社区治理面临诸多新挑战。

  “‘新市民’生活观念未转变,‘原居民’生活秩序受影响,加之粗放的物业管理与社区管理需求存在差距和基础设施不完善,导致业主、物业、房开商三方常常发生矛盾纠纷。” 绥阳县委组织部人才办负责人陈刚告诉记者,社区治理的供给侧与需求侧不匹配,居民对提升社区治理水平的呼声越来越高,“城市联合党建”呼之欲出。

  近年来,绥阳县主动适应城区发展新形势,以党建为引领,整合各方资源,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社区下移,探索建立城市基层党建新模式,构建了互联共建、互利共享、和谐共进的社区治理新格局。

  联合党建 治理有效

  璐源城市广场小区,位于绥阳县城新老城区结合部,是绥阳县新打造的一处“城市商圈”,辖1100余户常住居民及300余户商户。

  2018年5月,西街社区璐源城市广场小区物业与业主委员会联合党支部挂牌成立,共有党员 7人,设支委会、业主委员会各1个,支委委员3人。

  “联合党支部搭建了业主、物业与房开商三方沟通交流平台,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形成大事共商、资源共享、共驻共建的‘三位一体’小区管理新模式。”西街社区支部书记杨联合说。

  起初,小区居民常常以物业收费不合理、基础设施不完善为由拒交物管费,与物业管理方、小区开发商不时发生矛盾冲突,后来经过联合党支部反复调解,说服物管方实施物管费 “年费减免一月”的优惠措施、开发商完善小区路灯、安保及地下车库通行道路等基础设施,居民物管费缴纳率由曾经的不足30%上升至95%。

  陈刚表示:“联合党支部的成立,让小区党员‘落地生根’找到组织,便于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让有党员的地方就有党组织,有群众的地方就有党员服务的身影,最终实现‘党员见组织,群众见党员’”。

  小区居民张云峰本是一名福建商人,曾因对小区管理不满意,多次在网上发布卖房信息,现在看到小区环境整洁、秩序井然,倒真有些爱上了这里。“留下来,是因为小区环境改善了,也感受到了这里的人情味儿。”张云峰说。

  老党员向洪杰,既是璐源城市广场小区开发商负责人,也是小区业主,基于其“双重身份”,小区居民选举他为业主委员会副主任。此后,向洪杰无偿提供一间50平方米的门店作为联合党支部办公阵地,让居民议事有平台,党员活动有场地。

  杨联合回忆:“以前璐源城市广场小区管理很混乱,物业收费不合理,业主不交停车费、电费、物管费,西街社区办公室常常挤满了上访群众,联合党支部成立以来,着力引导居民参与社区自治,自主化解矛盾纠纷20余起,如今三方能够和睦共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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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小区业主与物管公司、开发商实现了三方和谐共处,小区人气越来越高,居民精气神越来越旺。图为绥阳县幸福小区居民在下棋。(姚浩 摄)


  党委搭桥 棚改破题

  洋川镇是绥阳县的“城关镇”,辖县城6个社区,居民地分布点多面广,人员结构复杂,城市管理难度大。东街社区是洋川镇所辖的6个社区之一,拥有大量老旧民房,群众居住拥挤,水、电、路等基础设施老化、破损严重,无法满足居民日益增长的城市生活品质需求。

  2016年10月,绥阳县启动新一轮棚户区改造项目,全面提升“老城区”城市品质,东街社区作为棚改“主战场”之一,承担着1700余户老旧居区房棚改任务。

  东街社区居民何某以加工菜籽油营生,长期挤在一间狭窄破旧的门店中,起初很支持棚改工作,还被推选为小组长,但轮到自家拆房时却与棚改政策“翻了脸”。

  如何协调有关部门解决群众合理诉求,促进社区基层治理?

  东街社区支部书记朱小萍先后和4名老党员上门调解,却未见成效,后来请求洋川镇党委“支援”,洋川镇党政负责人得知情况后,立即联系绥阳县法院、棚改指挥部及评估公司等单位一起参与现场调解,一面解读政策,一面与何某交心谈心。

  “我们起初担心拆迁后得不到公平待遇,今天我看到了你们的真心实意,我相信你们!”4个小时后,何某随后签下了拆迁合同。

  “东街社区在这一轮棚改中集结了200多名党员干部,棚改工作启动后的前10个月从未有过休息日,把大量精力放在动员群众、化解矛盾纠纷等工作中。”朱小萍说。如今,东街社区已顺利完成棚改1100余户。

  幸福小区 名副其实

  如何让党建工作看得见、摸得着?

  随着城市化发展步伐的加快推进,绥阳城市党建的触角也同步延伸至新城区。幸福小区是绥阳新城区首个居民小区,共有2290余套住房。小区建成初期,因基础设施不完善、物业管理不规范、人口素质参差不齐等因素广受诟病,建成1年入住率不到5%,仅有100余户群众装修入住,10余栋楼宇冷冷清清。

  “小区经常停电、停水,有居民利用小区公共绿地种菜,业主、物业管理、开发商三方矛盾频发。”小区居民何世银回忆说。

  2017年,幸福小区建立起由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公司、开发商三方协作,搭建业主大会、微信群两个议事平台,民主选举业主委员会负责人、楼长、社区党员等为“议事人”,着重在民主维权、化解矛盾、邻里互助、文明创建等方面共同发挥作用,让社区的事社区议,居民的事居民管。

  “这两年幸福小区相继解决了用水用电、通行便道等基础设施问题,同时整个小区建立业主微信群,每栋楼建立楼主微信群,把议事交流平台延伸到了‘掌上’。” 幸福小区业主委员会主任游勤江表示,现在小区居民正逐渐掌握社区治理主动权,既能理性维权,也敢于曝光居民不文明行为,并积极缴纳物管费,与物管公司、开发商的关系全面改善。

  如今,幸福小区业主与物管公司、开发商实现了三方和谐共处,促进了社区自治,幸福小区入住群众上升至1500户,入住率近70%,小区人气越来越高,居民精气神越来越旺,幸福小区成为名副其实的“幸福小区”。(姚浩单位:绥阳县新媒体中心  责任编辑/袁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