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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冈县监委首例追逃案件告捷

  本报讯(记者 徐飞)“我知道躲是躲不过的,被你们发现是迟早的事,我配合调查。”今年3月,因涉嫌行贿犯罪而失联大半年时间的遵义市康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马龙明,被凤冈县监委和县公安局成立的专案组抓捕归案,这是凤冈县监委成立后首个在逃人员落网。目前,该案已经移送风冈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遵义市康安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3年,法人代表为马龙明。2009年,马龙明得知凤冈县将要建设凤冈四中,他便打起了自己的小算盘。为了在工程承建中谋取不正当利益,马龙明先后多次向凤冈县委原书记廖其刚等5名国家公职人员行贿,共计133万元。

  2018年4月底,马龙明看到省纪委监委公布廖其刚接受审查调查的消息后,心里极度恐慌。一方面,担心东窗事发;另一方面,又抱有一丝侥幸,认为廖其刚或许不会供出自己行贿一事。

  如此反复纠结一段时间后,马龙明下定决心躲起来,想着只要办案人员找不到他,就无从对证,风声一过,就没事了。就这样,马龙明化名王小阳,在昆明、大理等地逃窜。

  2018年8月,贵州省监委指定凤冈县监委管辖马龙明涉嫌行贿案。在收到上级交办的马龙明涉嫌行贿的问题线索后,凤冈县监委成立调查组进行立案调查。

  但是,此时的马龙明却像人间蒸发一样,办案人员经多方蹲守查找也没有找到他。于是,凤冈县监委抽调精干力量与县公安局一起成立专案组,针对马龙明外逃时间、有效信息等情况,经过摸排分析后,于今年3月将马龙明抓捕归案。随即,凤冈县监委对其依法采取留置措施。

  “东躲西藏的日子真不好过,有家不敢回,整日躲在出租屋里,生病也不敢去医院……”马龙明在谈及自己外逃经历时抱头痛哭、悔不当初。 

  今年7月,凤冈县监委已将马龙明涉嫌行贿犯罪问题移送凤冈县人民检察院,凤冈县人民检察院经过审理后,认为马龙明涉嫌行贿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目前该案已经移送风冈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