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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法律成为公民信息的“护身符”

  ◇梁胤月

  两年前,遵义的刘先生在汇川区昆明路世贸城B02区买了一套期房,随着交房日期临近,各种骚扰电话接踵而至。“平均每天都能接到七八个骚扰电话。”刘先生告诉记者,可怕的是,对方能够准确地说出他的姓名、购买的楼盘,就连门牌号、手机号都一清二楚。(9月2日《遵义晚报》)

  无物有偶,8月10日,《经济日报》记者暗访骚扰电话源头企业时发现,成千上万条含有个人姓名、住址等详细信息的文件遭“裸晒”。互联网巨头、银行和房产中介成了信息泄露背后的始作俑者。由此可见,在当代社会,信息泄露已成为常态。

  不可否认,伴随着信息化和大数据时代的到来,公民个人信息的收取和使用确实提升了国家和社会管理的质量和效率,但它同时也为不法分子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提供了便利条件。所以如何保障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已经成为当代社会的一个重要议题。

  事实上,公民个人信息泄露轻则会侵犯公民个人的隐私权,重则有可能严重扰乱社会秩序。资料显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行为极易引发多种犯罪,譬如电信诈骗、网络诈骗、网络盗窃、网络盗号以及滋扰型“软暴力”等信息犯罪的根源。严重甚至与绑架、敲诈勒索、暴力追债等犯罪活动相结合,这不仅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而且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威胁社会和谐稳定。

  需要注意到的是:当前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现象逐渐呈现出组织化、产业化、链条化的趋势。维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不仅需要政府、企业和社会组织协同配合,更需要立法部门及时完善有关法律,让法律条文成为公民信息的“护身符”。

  据悉,目前我国涉及公民个人信息的法律有近40部,法规有30部,还有一些部门规章和地方法规,因此从总体上看数量并不少。但是,由于缺乏系统性、可操作性以及在一些重要环节上欠缺相应规定等,现有立法仍难以满足实践需求。

  因此,从完善相关立法来看,一方面,应当借鉴国外关于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的做法,在充分调研和论证的基础上积极稳妥推进《网络安全法》和《公民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制定,作为信息化时代保护公民个人信息的基础性法律,明确个人信息保护的边界,规范个人信息的存储、处理、查询和使用,明确信息保护的主体责任以及信息泄露和滥用的处罚方式等。另一方面,要及时修订与完善现有相关立法,使之更具合理性与可操作性,并逐步形成公法与私法、实体法与程序法、法律法规与规章协调运行的公民个人信息保护法律规范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