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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口县怒溪镇:“民心党建+三长制”促推乡村振兴

  今年来,为全面推进“河长制”、“林长制”、“路长制”工作,怒溪镇紧扣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开启乡村振兴新征程的目标,探索出一条“组织引领、党员示范、群众参与、成果共享”的乡村治理之路,破解了乡村治理中“制度体系不健全、统筹管理体系混乱、内生动力不足”等难题,为奋力实现“一核两区”奋斗目标,推进江口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增添新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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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长”及时疏通清理路上障碍一角


  强化政治引领,优化组织机构,破解乡村治理中农村基层组织“制度体系不健全”的难题。


  一是建强一级指挥部。镇级层面建立怒溪镇“三长制(河长、路长、林长)”总长领导工作小组1个,建立怒溪镇“三长制”督查调研工作小组1个;在河口村至骆家屯村(怒溪河流、怒太公路、森林区域)段、骆家屯村至怒溪社区(怒溪河流、怒太公路、森林区域)段、怒溪社区至地楼村(松江河流、怒太公路、森林区域)段、地楼村至大坪村(松江河流、怒太公路、森林区域)段、大坪村至棉花村(松江河流、怒太公路、森林区域)段成立5个“三长制”分支工作小组,并设立相应的办公室。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建立锦江河流域联合党支部,涉及梵净山缓冲领域的6个村(两河口村、梵星村、田坝溪村、麻阳溪村、骆家屯村、河口村)建立梵净山护林联合党支部。怒溪镇“三长制”总长负责“三长制”工作的重要事项、重要问题协调和统筹;各“民心党建+三长制”分支工作小组负责各自辖区内的调度、督促、检查和一级量化考核;联合党支部负责所辖道路、森林、河流“民心党建+三长制”工作的统一安排和部署,并定期组织驻村工作队、贫困户(低保户)、党员、返乡大学生、志愿者开展护路、护林、巡河活动。

  二是配强一线排头兵。怒溪镇“三长制(河长、路长、林长)”总长由怒溪镇党委书记,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担任;副组长由镇分管“河长制”、“路长制”、“林长制”副镇长和联系村(社区)副科级领导担任,成员由镇党建办、党群支部书记、政府支部书记、镇林业站、镇水务站、镇交通协管站等部门负责人担任;5个“三长制”分总长(第一分总长、第二分总长、第三分总长、第四分总长、第五分总长)由所在村(社区)支书、主任担任,成员由所在村(社区)“两委”成员、护林员、巡河员、护路员担任。锦江河流域联合党支部书记由镇分管河流领域副镇长担任,梵净山护林联合党支部由邻近世界遗产地梵净上缓冲区所在村联系村的副镇长担任党支部书记,委员由松江河流、锦江河流流域所经过地的村(社区)支部书记、无职党员、人大代表及志愿者担任。

  三是设立一所前沿哨所。在河流、森林、道路涉及的5个区域内设立前沿哨所,实行片区化管理,由所在区域的人大代表、党员主动认领区域,并进行定岗定责。人大代表按季度(时节)对河流、公路、森林进行巡查,党员每两周开展对河流、公路、森林的巡查,重点排查野外是否有明火、公路路面是否清洁、河流是否存在垃圾等。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求所辖片区人大代表、党员1周内进行核实情况,一旬内给群众答复,并通过镇人大月例会向镇“三长制”总长领导小组报告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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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长对进入林区人员例行检查


  强化治理有效,优化整合资源,破解乡村治理中农村基层组织“统筹管理体系混乱”的难题。


  一是全镇“一盘棋”,由“分散管理”向“统一领导”转变。破解以往“各自为营、单兵作战”的僵局,形成“全镇一个调、上下一个标、左右一个号、同抓共管齐步走”的新格局,由镇总长、分长和联合党支部按月召开联席工作推进会,听取各分长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重点集中研判当前“民心党建+三长制”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拟定下一步工作计划及整改措施。目前,召开集中研判会3次,协调解决森林防火(野外用火)、河道垃圾清理、公路路面清理等问题60余个。

  二是全域“一张网”,由“无偿劳务”向“有偿劳务”转变。破解以往“无偿护河、志愿护河”的僵局,整合护林员每月800元工资报酬,护路员按照创建农村“四好公路”标准,每年有一定工作经费补助,将原有的无偿巡河员整合到护林员、护路员中来,充分整合巡河员、护林员、护路员“三员”合一,提升护林员、护路员、护河员的积极性和责任心。“三员”整合后,每一名护林员、护路员、护河员根据所在辖区精准划定公路、河流、森林责任区域实行责任包保,根据季节(时节)的变化,落实好相应职能职责。目前,整合护林员、护河员、护路员45人。

  三是全员“一张图”,由“单一职责”向“多项职责”转变。破解以往“多人多岗”的僵局,以5个“民心党建+三长制”分支为单位,以“三员”(护林员、护河员、护路员)为主体,开展巡山护林、公路清理、河流源头治理,按照片区区域分布,制定详细年度、季度工作计划,建立工作台账、问题整改清单等,实现护林、护河、护路360度全方位覆盖。目前,制定工作计划10份,开展河道清理180余次,巡山护林540余次,公路路面清理600余次。同时,充分发挥党员示范带头作用,通过无职党员、人大代表“前沿哨所”,定期开展巡河、巡山护林、巡路护路、环境卫生整治活动,彰显党员、人大代表示范带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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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长巡河护河一角


  优化奖惩结合,强化成果共享,破解乡村治理中农村基层组织“内生动力不足”的难题。


  一是重落实。始终坚持把“民心党建+三长制”工作作为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年度述职述廉述德的必要内容,坚持书记抓、抓书记、抓深入、抓具体。实行每一季度“民心党建+三长制”分总长向镇党委进行一次书面汇报,每一个月“民心党建+三长制”分总长向联合党支部进行一次书面汇报,每两季度“民心党建+三长制”分总长向镇党委和镇人大代表做一次书面汇报,每半年“民心党建+三长制”分总长和联合党支部书记向镇党委做一次专题述职汇报,形成责任层层压实的工作机制。

  二是重考核。始终坚持把“民心党建+三长制”作为各党支部和党员个人评选先进村(社区)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通过组建镇“民心党建+三长制”工作督查组,每一个月不定期各片区河流、森林、公路路面采取现场查看、现场打分、现场主要负责人(村“两委”主要负责人)签字的形式,进行量化考核,对于各项指标低于80分(后三名)的村(社区),倒数第一名扣出村级年终绩效1500元(连带扣除片区负责人300元)、倒数第二名扣除1300元(连带扣除片区负责人300元)、倒数第三名扣除1000元(连带扣除片区负责人300元),最后一名发流动白旗一面悬挂村委会正大门处(挂时间为授旗之日起至一个月授旗之日止),实行全镇通报;评定为第一名村(社区)发流动红旗,实行全镇通报嘉奖,奖励2000元。目前,综合评比3次,奖惩资金共计1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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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长巡山护林一角


  三是重合力。坚持把“民心党建+三长制”工作作为“村民民约”、“组规民约”的必要内容,充分发挥基层组织自治作用,各村(社区)党支部和联合党支部按照通俗易懂、接地气的原则,将“民心党建+三长制”纳入“村规民约”、“组规民约”内容。同时,将“民心党建+三长制”同本地家族文化(地楼村吴氏家族家训,河口村孟氏家族家训、王氏家族家训,骆象的杨氏家族家训,梵星村严氏家族家训,龙眉村刘氏家族家训)有机结合,规范群众日常行为、净化社会风气、改掉不良习惯,提高全民参与“民心党建+三长制”工作积极性,使得生态美、环境优、道路净的理念升入人心,形成护河、护路、护林人人参与、人人有责、人人尽责的良好氛围,力推乡村振兴工作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