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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成合力 提升环境资源审判——江口县人民法院组织召开五区(县)环境资源审判联席会议

  经贵州省高院《关于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的规定(试行)》的批复,江口县人民法院集中管辖江口、碧江、万山、松桃、玉屏五个区、县涉及环境资源类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为更好的推进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提升办案质效,使集中后的环境资源审判工作迈上新的台阶。2019年3月28日,江口县人民法院组织召开了五区(县)环境资源审判联席会议。邀请了集中管辖的五个区县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局、森林公安及江口县梵净山森林公安局涉及环境资源案件的办案人员参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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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现场


  会议就集中管辖的区县环境资源案件审判集中存在的问题及困难进行了讨论。铜仁市中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杨军莅临指导。会上杨政森院长作了重要讲话,市中院环境庭庭长杨军作了总结发言,伍友军副院长组织学习了“两高三部”《关于加强环境资源刑事案件有关问题座谈会纪要》。参会人员就会议议题及办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广泛讨论,踊跃发言,对许多问题达成了统一意见,并形成了会议纪要。

  开展好环境资源审判,符合生态环境保护规律和长远发展要求,本次会议的及时召开,意义重大。有效的统一了办案思想,建议联席机制,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正视问题,解决问题,并形成合力。为以后我院环境资源案件审理提供了很好的借鉴和指导,明确了工作思路,为保护好我市锦绣山水,生态名片的环境品牌建设了坚实的生态司法保护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