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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口县五措并举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

  为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营造企业健康发展法治环境,今年以来,江口县人民检察院立足工作职责,采取五措施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为企业家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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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察看


  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强化制度保障。江口县检察院成立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营造企业健康发展法治环境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明确专人负责该项工作,并结合工作实际和工作特点制定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和《关于加强与企业、企业家走访联络工作实施方案》,着重在依法保护企业家权益、服务企业家创新创业上下功夫,加强与公安、工商联、行政执法等单位的沟通,确保企业家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深入企业走访调研,重点宣传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工作精神,全面掌握企业家需求。自4月20日至7月31日以来走访县内企业共计24家,将检察机关开展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营造企业健康发展法治环境专项工作的目的和意义传达到每个企业家,并广泛了解企业家在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问题,面对面听取企业家对检察机关开展保护企业家专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由专项办公室将走访的信息汇总,建立企业家权益档案,将企业所反馈的问题和遇到的困难记录在案,全面掌握企业家的需求。


  建立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联动衔接机制,形成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工作合力。我院与县法院、县公安局联合制定了《关于办理侵害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刑事案件衔接工作机制的办法》,主动加强与县纪委监委、县法院、县公安、县国资、工商联、县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联系,建立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相关衔接机制和建立联席会议机制,畅通侵害企业家犯罪案件救济渠道,增强企业家创新创业的信心。


  建立侵企犯罪备案登记制度,全面掌握涉及企业家犯罪案件动态。江口县检察院在各业务部门建立了涉企犯罪"零报告"制度,要求控申、民行、案管、侦监、公诉等部门在受理或者收到有关涉及企业家犯罪案件的线索时,第一时间向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营造企业健康发展法治环境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并由专人负责对受理案件的审查,确保专项工作取得实效。


  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保护涉案企业家合法权益。检察人员在办理涉及企业家案件时,要严格把握罪与非罪的界限标准,严格区分企业家合法经营收入与违法犯罪所得的界限,加强对涉及企业刑事犯罪案件的分析研判,并主动采取“送法进企”、“检企联席会议”、“法治讲座”等形式,增强企业家及企业职工的法治意识,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