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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江:多措并举追老赖 喜获案款赠锦旗

  “这笔钱我要了三年,没想到在你们法院的执行下帮我的租车费全部弄到手了,感谢各位法官对我的案件如此重视”。高某边说边将一面写有“秉公执法,一心为民”的锦旗交到执行法官手中,以表谢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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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送锦旗


  这一切还得从2015年说起。高某,在德江县民俗风情街开了一家汽车租赁公司。安某于2014年初在高某某开设的汽车租赁公司租了一辆轿车,双方签订了租车合同及相关手续。当时安某归还车辆时,因手头紧并未把租赁费用结算给租赁公司。同年2月10日,安某向高某出具欠条一张,内容为安某欠原告租车费3000元。同年3月,安某再次向高某提出租车要求,双方约定车辆日租金为200元,该次的租赁时间为2014年3月12日至同年6月27日,租赁费为21000元,安某并向高某又出具欠条一张。租赁期届满,安某归还了车辆,但租车费用一直迟迟未结给高某。高某多次向安某催收租车费用,但安某一直以各种理由推脱,有时还不接电话。无奈之下,高某将安某诉讼至德江县人民法院。经过开庭审理。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了协议。被告安某偿还原告德江县高腾齐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车辆租赁费16000元,履行方式为:在2015年农历12月29日前偿还6000元,剩余10000元于2016年6月30日前付清。安某到了约定的还款日期却一直没有还款给高某。高某多次联系安某,要求他偿还租车费用,安某均不理会。于是,高某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阶段,高某所提供的被执行人安某的住所、工作地点均无迹可寻,执行干警穷尽措施,依然寻找不到被执行人安某的下落,案件被短暂搁置。2018年2月25日,高某再一次来到法院恢复执行,这一次,法院与其协商将通过向社会悬赏等方式来寻找被执人安某的足迹,但需承担悬赏相应的费用,在经申请人同意后,法院立即向社会公布悬赏公告。
  7月24日,一个经常运输拖车司机提供信息:“在某某工厂有一个需要运输装载机的货主与我们公布悬赏的人一致”。在收到消息后,执行干警迅速出动,来到提供地点,将正在与司机交谈的被执行人安某抓获,带回法院,对其实施了司法拘留。
  在拘留期间,执行干警时不时就往拘留所跑,耐心对其普及法律知识,希望安某能正确认识自己的错误行为,早日兑现。功夫不负有心人,在拘留十五日期满,法院正当决定对其实施第二次拘留时,安某迫于法律严威,积极筹资兑现了全部案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