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 首页 > 市州县新闻>铜仁 > 正文

万山管控春节烟花爆竹燃放

  • 作者:王婷婷 吴妮娅
  • 编辑:刘诗雅
  • 来源:铜仁日报
  • 发布时间:2020-01-21 11:26:18



  为进一步加强中心城区燃放烟花爆竹管控,改善城区空气质量,连日来,万山区城市综合执法队按照《铜仁市中心城区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开展春节期间占道经营烟花爆竹和流动兜售烟花爆竹行为查处工作,并深入沿街商铺细致讲解《条例》内容,积极倡导市民参与到禁燃监督之中。


  据悉,万山区以下区域内限制燃放烟花爆竹:仁山街道仁山社区、唐家寨社区、贵苑社区、木杉河社区;谢桥街道谢桥社区、冲广坪社区、城南驿社区;丹都街道河坪社区、楚溪社区、旺家社区、龙生社区、龙都社区、丹苑社区。但上述限燃区域允许在农历除夕12时至正月初一24时、正月十五12时至次日凌晨1时燃放烟花爆竹;除上述时间外,其他时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该条例实施以来,万山区城管局通过“执法+普法”的方式,组织人员向主次干道临街门店、商铺及餐饮场所广泛宣传烟花爆竹管理相关政策和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引导市民自觉抵制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和占道经营行为。


  万山区城市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谭玮表示:“下一步,我们将加强部门协作,通过部门协同联动,在市容秩序日常巡查、市政园林管养维护和城市管理执法工作中,发现违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将及时劝阻。”谭玮补充道,《条例》对限制燃放区域做了时间限制,在规定的时间内,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是可以燃放的,而其他时间是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谭玮说,在执法过程中,很多商铺店主都赞同支持该《条例》的出台。


  据悉,万山区城市管理局今年共整治占道贩卖烟花爆竹行为12起,制止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27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