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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义市强化“五条措施”推进行政审批服务

  兴义市市级行政机构改革后,兴义市把行政审批作为审批业务的重要职能窗口,努力推进行政审批服务。


  一是明确职责,规范行为。成立行政审批服务股后,在原有人员工作职责、工作纪律、文明用语、行为规范和服务承诺等基础上,组织调整后的人员加强学习培训,完善规章制度,明确工作职责,规范服务行为。


  二是加强培训,提升技能。通过自行组织业务交叉培训,使调整后的每位审批人员尽快进入角色,熟悉行政审批业务流程,了解相关法律规定,提高综合素质,培养“综合审批”能力,努力实现用户咨询、全员解答的目标。


  三是推进审批制度改革。贯彻《兴义市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主要划分为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4个审批阶段,实行“一家牵头、并联审批、限时办结”,优化审批流程,按时限完成审批。统一制定办事指南和申报表格,实行“一份办事指南,一张申请表单,一套申报材料,完成多项审批”的模式。制定“多规合一”目录,通过“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建立空间协同机制,以“多规合一”的“一张蓝图”为基础,统筹协调项目建设条件,加快项目落地。


  四是精简审批环节。在施工许可阶段,取消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及招标文件备案、招标公告、施工合同备案等;取消施工许可证换发正本环节,施工许可申请获得批准后,由发证机关向建设单位一次性核发施工许可证正本、副本;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备案手续与施工许可证合并办理,建设单位支付保函、承包商履约保函、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等不作为施工许可前置条件。


  五是完善行政许可服务制度。按照便民、高效、规范、廉洁的总体要求,积极探索行政审批服务机制创新。不断提高窗口工作人员的岗位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公开承诺制、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等制度,进一步压缩办理时限、提高审批效率;切实做好政务公开的巩固、完善和提高工作,全面公开服务内容、办事程序、申报材料、承诺期限、审批依据和收费标准,主动接受服务对象和社会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