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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义:酒司机看到“警察查车”掉头就跑 被查后百般抵赖

  开车上路,遇到交警查酒驾,根据法律规定,驾驶人应当配合民警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然而,12月13日晚,在兴义市神奇东路酒驾查辑现场,却遇到了一位见到民警就逃跑,被抓以后还抵赖的酒司机。


  2019年12月13日,兴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三中队民警依照“今冬明春”交通违法大整治工作方案,在神奇东路开展交通违法夜查行动。21时40分,一辆贵E号牌的小车虽然已经驶近了检查点,却又掉头准备逃跑。现场民警迅速将其拦截,民警要求驾驶人出示驾驶证、行驶证,并接受呼气式酒精检测,驾驶人赵某均不配合。


  在民警多次要求其配合检测无果后,民警对赵某说到:“那我们就带你去抽血了”,赵某说“我没有喝酒”。民警继续问到“没有喝酒,那你跑什么”,赵某回答“我不知道你们是干什么的”。“这里那么大的‘警察查车’的牌子,你看不到吗?”,面对民警的询问,赵某又辩解称自己不识字。“你不识字,那你的驾照怎么考的?你是无证驾驶吗?”。


  虽然,明知自己的辩解毫无逻辑可言,赵某却仍旧选择耍赖的方式对抗民警执法。无奈,民警只好将赵某强制带上警车,送其到医院进行抽血检验。在警车上,面对执法如山的民警,驾驶人赵某只得交代了其喝了两瓶啤酒后驾驶车辆的违法行为。


  经司法鉴定机构检测,赵某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79.36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公安机关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对赵某做出驾驶证一次性记12分、暂扣6个月并处罚金的处罚。


  兴义公安交警提醒,大整治期间,对查获的酒驾、醉驾违法驾驶人,采用“四个一律”: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一律刑事拘留,并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吊销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申领:对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驾驶证一律记12分,暂扣6个月:对2次饮酒驾驶的,一律吊销驾驶证,2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法律法规有其他规定的,一律从重处罚:国家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被查处的,一律通报纪委监察部门。


  (殷珩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