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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南州消费者协会:国庆“黄金周”消费提示

  多彩贵州网讯 国庆黄金周即将临近,作为本年度最后一个长假期,不少消费者正在计划着如何利用黄金周外出旅游。为了让大家度过一个快乐、舒心的节假日,黔西南州消费者协会根据近年来旅游方面的消费投诉和消费热点,梳理出以下消费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理性消费、文明旅游、依法维权。


  一、选择有资质担保的旅行社挑选有信誉、有资质担保的旅行社这一点很重要,旅游出行的好坏跟旅行社的关系很大,在选择旅行社时要多家进行比较,要留心观察该旅行社是否规模较大、实力雄厚、管理规范、客源丰富等,同时要注意确认旅行社的经营范围,查看“一照”和“一证”,即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旅游部门颁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总之,选择规范的旅行社是保证旅行质量的关键。


  二、警惕掉入低价旅游陷阱要跳出只求价格低,不顾服务质量低的怪圈。旅行团的成本价格一般包括机票、餐费、交通费、景点费、导游费、签证费、燃油税、旅行社利润等。不要以价格作为选择旅行社的唯一标准,而要从旅行社的行程安排、餐饮标准、住宿条件等综合因素进行考察。建议出游前在价格的选择上认真掂量,出游后质量与价格是否相符,谨防掉入低价位、低品质的低价旅游陷阱。


  三、认真查看合同并保留发票合同和发票是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重要凭证,凡正规旅行社均要与消费者签订旅游服务合同,合同中涉及了旅行过程中的诸多细节,如景点项目、食宿标准、旅行线路、交通工具、儿童收费标准等事项,要看清楚后再签,以便日后维权时能充分举证。此外,在住宿标准方面,不要签准三星、准四星等准星级的酒店,尽量签挂牌星级酒店,否则容易被“忽悠”。如有疑问,要及时与旅行社沟通,并注意留存发票等相关证据,做到有据可查。


  四、明确违约、免责及退款条款旅行社的格式合同一般会注明双方的违约条款、免责条款和退款说明。消费者在签订旅游合同时要认真阅读,特别是确认双方的违约金比例、退款条件和退款比例,如因自身原因需要退费,应尽早通知旅行社,减少不必要的费用。另据《旅游法》第63条规定,组团社因未达到约定人数不能出团的,可以解除合同,但境内游应当至少提前七日通知旅游者,出境游应当至少提前三十日通知旅游者;解除合同的,组团社应当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费用。因此,在签订合同时要注意旅行社的相关条款与《旅游法》的有关规定是否相抵触,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五、自由行要尽早安排交通住宿


  国庆黄金周是传统的旅游旺季,自由行的消费者在出行前要尽可能做好旅游计划,尽早预订交通工具和住宿旅店。特别注意的是:一是预订火车票或机票时应通过官方授权代理点、官网或信誉好的第三方订票网站购买,不轻易使用各类刷票软件,避免个人财产或个人信息安全受到损害;二是付款前要看清退改签等限制条件,查看价格是否附加保险、专车接送等周边产品;付款后要保存相关支付截图、银行交易凭证和流水编号信息等证据;三是预订酒店时要留意房间是否可以随时或限时退费,是否有入住时间和人数、酒店设施使用、退房时间等限定要求。


  六、出境游要充分做好准备工作


  不论是跟团游还是自助游,都要提前安排,及时关注旅游、外交等有关部门的出行提示,了解当地天气、卫生、交通和社会治安情况,谨慎前往有不安定因素的国家和地区;注意选择正规的旅行社或者通过有资质的旅行平台预定产品,切莫“贪小失大”,谨防低价、免费陷阱;提前办好出国签证,带好身份证、护照、机票等证件并复印备份;提高安全意识,牢记中国驻当地大使馆的联系方式以及当地的报警、急救等应急电话,发生意外时尽可能保持冷静,理性应对。


  七、旅游途中要谨记理性消费


  购物是旅游途中的重要一环,特别在境外旅游时,要么是自己本身想购买纪念品,要么是帮亲朋好友代购,整体购物需求较大。因此应注意:一是行前收集产品资料,慎重购买定价高的珠宝玉器类等贵重物品。二是选择正规大型商店,不轻信“老乡店”,更不要在位置偏僻的小店或路边摊贩处购买。三是检查产品并保存证据,务必查看商品的价格、产地、质量,不盲目听信商家推荐,不跟风贪便宜,谨记索取发票、收据等凭证。


  八、如遇纠纷应依法理性维权如果在旅游过程中遭遇服务、质量等问题,应及时与旅行社联系,并积极配合旅行社妥善处理,避免过激行为而影响其他消费者的正常行程。如协商不成,可向旅行社所在地的旅游主管部门进行投诉或向当地消协组织投诉,依法维权。


  投诉电话:0859——3240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