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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人大机关组织离退休老同志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年年重阳今又重阳。10月17日,九九重阳节前夕,州人大常委会机关召开离退休党员及老同志座谈会,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2018年8月26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从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通知指出,2015年10月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严肃党的纪律、坚持从严管党治党发挥了重要作用。党的十九大将纪律建设纳入新时代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在党章中充实完善了纪律建设相关内容。党中央根据新的形势、任务和要求,对条例予以修订完善。

州人大常委会机关召开离退休党员及老同志座谈会传达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潘永旭 拍摄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共分为十一章一百四十二条。《条例》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将党的纪律建设的理论、实践和制度创新成果,以党规党纪形式固定下来,着力提高纪律建设的政治性、时代性、针对性。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将党章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的要求细化具体化。坚持问题导向,针对管党治党存在的突出问题扎紧笼子,实现制度的与时俱进,使全面从严治党的思路举措更加科学、更加严密、更加有效。

  各级党委(党组)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看齐意识,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要切实加强纪律教育,要巩固发展执纪必严、违纪必究常态化效果,下大力气建制度、立规矩、抓落实、重执行,强化日常管理和监督,充分发挥纪律建设标本兼治的利器作用。各级纪委(纪检组)要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把执纪和执法贯通起来,坚持纪严于法、纪法协同,让制度“长牙”、纪律“带电“,努力取得全面从严治党更大战略性成果。

  各级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要加强对学习宣传、贯彻执行《条例》的监督检查,纳入巡视巡查和派驻监督重点,对贯彻执行不力的,要批评教育、督促整改,严肃追责问责,推动《条例》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座谈会上,州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郑国兴传达学习中共黔西南州委离退休干部工作局关于组织观看黔西南州委离退休干部“ 颂歌改革开放   唱响同步小康”文艺汇演的通知。恳请老同志继续发挥老有所为、老有所乐、老有所依的精神,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州人大常委会的工作,为全州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