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瓮安:“六个坚持”提升党建工作水平

  近年来,瓮安县始终坚持把中央、省、州精神与本地实际相结合,把抓党的建设与社会经济发展相结合,突出问题导向,以“六个坚持”为抓手,在夯实基层基础上下功夫,着力增强基层组织的战斗力、凝聚力,进一步提升全县基层党建工作水平。

坚持精神落地,巩固学习教育成果。瓮安紧扣“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加强新时代农民(市民)讲习所、新时代学习大讲堂、道德讲堂建设,依托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制度、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开展“三亮一创”、榜样“1+1”、“铸魂”等活动,引导全县广大党员学理论、学典型,补足精神之钙,巩固学习教育成果。坚持将中央、省、州精神落地落实,引导全县党员坚定理想信念,牢固树立“四个意识”。

坚持责任落实,强化党建主业意识。瓮安把抓党建工作责任落实放在第一位,年初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深入推进基层发展型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做出要求,明确了各领域党建工作的职责任务和具体要求。贯彻落实州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强化党建主责主业意识的通知》,通过组织学习、开展督查,在落实各项工作任务中增强主责主业意识。坚持落实《瓮安县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制度》,根据工作实际,制定党建工作考核细则,采取定期不定期的督查方式,督促工作责任落实,确保年初有指导意见、工作中有督查机制、责任落实有结果运用,进一步压实了党建工作责任。

 坚持激励保障,激发党建工作活力。瓮安对党建工作经费做出了明确要求,确保基层党组织活动组织正常、工作推进有保障。不断探索村(社区)干部全职化、专职化管理模式,多次组织实施村干部报酬调整,建立了村干部报酬正常递增机制。为助力脱贫攻坚,出台了《关于建强村(社区)干部队伍决胜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对各村(社区)按照管辖范围及人口,合理划分不同类型,增加办公经费,对达到改扩建标准的村(社区)进行补贴,着重修缮了村级活动场所。同时,健全党内关怀机制,每年对老党员、困难党员进行走访慰问,表彰了一批先进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我身边的脱贫英雄”,在全县营造了学习榜样、争做榜样的氛围。

 坚持教育培训,提升党务干部素质。瓮安通过加强特色资源建设,以县委党校为阵地,依托猴场会议会址、毛泽东行居、冷少龙故居等红色教育基地和本地产业基地,大力开展干部教育培训,瓮安县委党校、猴场会议会址、瓮安6.28警示教育基地成为省委组织部组干院首批现场教学基地(教学点)。2016年以来,完成县乡村三级干部县外县内培训61期4900余人,邀请专家领导到瓮安开展专题讲座10期,全面激发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热情。除政治理论学习外,注重党务干部业务素质提升,依托瓮安党建微信公众号发布党务知识,坚持分片联系指导和党务知识专题培训,组织党务干部就发展党员、党费收缴等党务基础知识进行培训及现场测试,以线上推送知识、线下培训指导的方式,增强培训实效。

 坚持规范管理,夯实基层组织基础。结合党的十八大提出新形势下基层党建工作的新要求和新任务,切实加强城乡基层党建工作的系统整合、统筹安排、整体推进,着力破解新时期基层党建工作面临的系列难题。深入开展“三亮一创”活动,引导广大党员亮身份、亮承诺、亮行动、创先争优。在大力推进组织工作规范化建设的基础上,2017年,以“三带一体”模式进一步统筹各领域党建工作,夯实党在各领域的基层组织基础。

坚持突出重点,推进脱贫攻坚进程。突出责任落实、推进有效,着力增强村级力量、增强工作活力、增强发展功能,助推脱贫攻坚进程。在增强村级力量上,以乡镇换届和第十届村级换届为契机,选优配强乡镇党政班子、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鼓励机关党员干部到村(社区)任职,21名机关干部主动上任。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包村“第一书记”,与村党组织书记形成“三书记”,互相协调配合,在脱贫攻坚上发力、在村级事业发展上发力。在增强工作活力上,突出“访民情、解民忧、帮民困”,组建志愿者服务联盟,扎实开展党建讲习、“志智双扶”、法律援助、就业政策咨询、义诊等各类活动,并通过营造党建扶贫示范镇、村,不断激发农村党组织的工作活力。在增强发展功能上,以十条措施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现了 98个村(社区)集体经济积累均在5万元以上。探索建立了“双支部”工作机制,通过组织共建、党员共管、产业共创、发展共享,发展了一批农业产业,带富了一批贫困群众,有效提升了脱贫攻坚工作的整体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