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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水县2019年巡察工作综述

擦亮巡察利剑 提升监督质效


  惠水县共有巡察对象289个,是全州12个县(市)中巡察基数最大的一个县。如何在一届任期内实现巡察全覆盖?惠水面临着巡察时间紧、任务重、方法单一等难题。


  2016年11月17日,惠水县率先在全州召开首轮巡察工作动员会暨培训会,有力彰显了县委从换届伊始就着力加强自身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


  2019年4月1日,惠水县又率先在全州实现了村级巡察全覆盖。


  聚焦政治巡察定位,聚焦巡察监督重点,强化政治监督震慑。惠水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的重要论述,坚决执行中央巡视工作方针,贯彻落实上级巡视巡察机构各项决策部署,抓牢“两个维护”这个“纲”和“魂”,坚定不移推进和深化政治巡察,为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效和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提供了坚强保障。


  “高配”队伍  全力锻造巡察“尖兵”


  “县委第二巡察组组长有着14年的纪检监察工作和3年的巡察工作经历,曾参与……”在优秀巡察组的呈报审批表上,有着这样一段充满“岁月感”的文字。


  惠水县常设4个巡察组,8名正副组长分别有着从事纪检、司法、党建、财务以及乡镇等工作的经历,经验丰富、配合得当,可谓是挑起了全县巡察工作的“大梁”。


  巡察干部就好比整个巡察工作链的“枢纽”。惠水县委主要领导担任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坚持巡察工作亲自谋划、亲自安排,先后主持召开9次常委会、4次书记专题会、3次集中反馈会部署巡察工作,批示巡视巡察工作18件(次),切实加强对巡察工作的组织领导。


  挤编制、建队伍,配齐配强巡察机构人员。明确巡察办为县委机构,核定巡察机构行政编制15名,其中主任1名(由县纪委常委兼任),副主任2名,正科长级巡察专员4名、副科长级巡察专员4名,综合科科长1名、巡察科科长1名,共到位14名,到位率90.3%;遴选6人,抽调26人,提拔3人,选派到省州巡视巡察机构跟班学习2人;建立巡察组长库14人、巡察人才库50人。明确巡察工作经费100万元,配置巡察内网专机1台,全面保障了巡察工作有序推进。


  磨利剑、展锋芒,“全副武装”巡察干部队伍。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始终把学习作为首要政治任务,通过组办联席学、支部引领学、培训交流学等方式,不断提高巡察干部的政治理论和业务技能水平,切实增强巡察干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依托县纪委监委第三(巡察)党支部、临时党支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强化对巡察干部的教育管理,把组织生活开展到被巡察单位,确保巡察干部始终走前列、作表率,共召开党员大会10次,上党课6次,举行主题党日活动16次;全体巡察干部参加“新时代学习大讲堂”巡察业务知识专题讲座8期,全县纪检干部培训班3期,省州巡视巡察工作培训会8次,领导小组会集中学习6次。


  “智慧”巡察  精准生成“体检报告”


  巡察是对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政治巡察,必须突出政治性、精准性、权威性。


  惠水县委巡察组准确把握巡察监督内容,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四个意识”为标杆,以党章党规党纪为“尺子”,紧紧围绕被巡察对象职责使命,聚焦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紧扣“六个围绕、一个加强”开展“政治体检”,


  创新形成“智慧式”、“合并式”、“联动式”巡察方法,精准进行政治画像。


  “智慧式”巡察提效率。利用县扶贫民生领域大数据监督平台,构建“大数据+巡察”工作模式,将“大数据”贯穿巡察前、巡察中、巡察后全过程。巡前,把被巡察对象涉及的各类民生资金导入大数据监督“后台”进行“比对”,全方位收集疑似问题线索。巡中,巡察组自主使用大数据监督“前台”,通过预设模块快捷查询所需信息,精准核实疑似问题。巡后,群众通过大数据监督查询机、“清廉惠水”微信公众号、纪委监委官网的“智慧巡察”窗口,及时了解巡察信息和举报反映问题。发布巡察动态88条,公开整改报告22篇,接到信访35件,掌握疑似问题线索10000余条,发现问题324个、问题线索27条,立案13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5人,移送司法1人。


  “合并式”巡察提速率。把镇、村同步作为巡察对象,探索开展“镇+村”“合并式”巡察。采取“1+N”模式明确巡察对象,即一个巡察组巡察一个镇及其所辖行政村。动员会、座谈会等合并召开,对镇村两级党组织“自由切换”巡察,即巡察组在其中一级党组织发现的疑似问题,可机动到另一级党组织进行佐证,让发现的问题更全面、更精准。反馈后,镇村两级联动抓整改,形成由镇主导、村协作整改工作格局,真正解决“问题在下面,根子在上面”的问题,不折不扣增强整改质效。在对濛江街道的“合并式”巡察中,发现问题232个、问题线索15条,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2人,形成强大震慑。


  “联动式”巡察提功率。突出多部门协作联动,积极拓宽巡察监督渠道。与民生监督结合,将“脱贫攻坚常态化督查”人员和巡察人员整合起来,调整充实巡察组,充分发挥督查人员“专”和巡察人员“广”的特点。与职能部门结合,加强与纪检、组织、司法、审计、信访、大数据信息中心等相关单位之间的对接,促进巡察监督与纪法监督、组织监督、审计监督、群众监督有机贯通。与上下联动结合,对照上级巡视巡察工作规划,把上级巡视巡察反馈问题作为监督重点,实现同频共振、上下“一盘棋”。今年3月,县委高质量组建巡察组配合省委第五轮巡视对县自然资源局、县人社局等6家单位开展联动巡察,发现问题121个、问题线索17条,清退资金16.4万元。


  扎实整改  精细绘制改革“蓝图”


  “哪里不对改哪里、哪里改好才为止”。走进惠水县好花红镇九门村,村党支部书记黎芳毓热情分享巡察整改经验,“确保每个问题有2条以上整改措施,其中一条为‘眼前’措施,针对性地‘一问一答’,实实在在提出解决办法;另一条为‘长远’措施,举一反三,形成整改长效机制,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多次强调:“如果巡察不整改,还不如不巡察。”


  惠水县坚持巡改并重,印发《关于切实做好县委巡察整改工作的通知》,聚焦巡察整改难点痛点问题,优化整改流程、细化整改环节、明确整改方法,精准布置整改前、中、后工作流程图,让被巡单位“按图施工”,做实巡察“后半篇文章”。


  严把反馈关、整改关、监督关、运用关“四道关卡”,确保巡察发现问题规范改、彻底改。抓住巡察反馈契机,提前对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提醒约谈,在集中反馈会上当面揭短亮丑、传导压力,督促其他党组织“未巡先改”。“咬定”整改方案不放松,组织巡察、纪检、组织和职能部门进行“四方会审”;让被巡察单位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组织)生活会、整改推进暨警示教育大会进行对照检查,有序推进整改工作。加大纪检、组织部门对整改落实情况的日常监督力度,对存在虚假整改、敷衍整改等情形的严肃追责问责、通报曝光,切实绷紧巡察整改之弦,确保真落实、真整改。同时,注重对巡察发现问题的综合研判,力争实现“系统巡”和“系统改”。共计召开巡察集中反馈会7次,约谈45人,被巡察单位召开整改专题会300余场,开展监督检查18次,通报10期,向县委提交专题报告2份,向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政府分管领导抄送巡察反馈意见13件(次),向县委宣传部、县直机关工委抄送巡察发现具体问题100余个,向县委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被巡察单位提出意见建议300余条,推动被巡察党组织新建或完善工作制度95个,县级层面制定出台《惠水县基层党建工作突出问题整治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的通知》、《惠水县村级财务管理规定(试行)》等10余项制度,有效发挥了巡察“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标本兼治作用。


  截至目前,十三届惠水县委完成了9轮常规巡察、1轮扶贫领域专项巡察、2轮上下联动巡察及2轮县(市)交叉巡察,共对35个县直部门、10个镇街道及216个村级党组织进行了“政治体检”,覆盖率达90.3%。发现问题3912个,整改完成3850个,整改率为98.4%,移交问题线索184条,纪检监察机关办结问题线索169件,组织部门办结问题线索8件,立案审查75件,党纪政务处分56人,给予组织处理4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边巡边改追缴资金79.9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