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瓮安:以专项监督工作持续推进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整治

  今年以来,瓮安县纪委监委坚持问题导向,以专项整治、专项治理和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等专项监督工作为抓手和载体,在盯紧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的同时,加大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整治力度,推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整治的实化、深化、细化,持续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强烈信号,以强有力的监督执纪问责巩固深化作风建设成果。

  扎实开展专项整治。进一步将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结合起来把握、贯通起来推进,坚持把监督挺在前面,紧盯“关键少数”,精准监督执纪问责。针对不同时段,采取多种方式,重点整治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等行为。抓住元旦春节、中秋等重要时间节点,通过节前下发通知,节中明察暗访、督导检查,节后查处整改、强化问责等方式,持续释放纠正“四风”的强烈信号,坚决杜绝“节日腐败”。今年以来,共开展“四风”专项督查7次,发现疑似问题发票153张,问题61个,问题线索9个,下发督办函66份、整改通知书26份,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人、组织处理63人,清退违规资金16198元,询问警示约谈140人。

  深入推进专项治理。把农村低保、危房改造、易地扶贫搬迁、产业扶贫、对口帮扶以及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资金作为监督检查重点,严肃查处贪污侵占、行贿受贿、虚报冒领、截留挪用、挥霍浪费、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违规违纪问题;针对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履行主体责任不力,态度不坚决、工作不扎实、敷衍应付,相关职能部门履责不力、监管不严、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严肃问责;针对脱贫攻坚工作中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盲目决策、弄虚作假、数字脱贫,扶持对象、措施到户、脱贫成效不精准,以及贫困村、贫困户虚假“摘帽”的严肃处理;针对民生监督中发现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督促主管部门认真履行监管责任,抓好问题整改,做好建章立制。

  深挖彻查涉黑腐败。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和县委的决策部署,立足职责定位,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斗争、基层“拍蝇”结合起来,坚决冲破“关系网”、打掉“保护伞”,着力查处3类问题。深挖彻查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及职能部门、工作人员推动专项斗争工作不力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同时将各乡镇(街道)社会治理情况、各重点单位和领域行业监管情况纳入巡察工作重点内容,着力发现“村霸”“行霸”“市霸”等背后存在的不担当、不作为问题甚至是“保护伞”的问题。截止目前,我县受理涉黑涉恶腐败及其充当“保护伞”和工作推进不力问题线索27件,初核查否16件,正在核实2件,因涉黑涉恶腐败、充当“保护伞”和工作推进不力立案审查调查8件8人,因办理刑事案件工作失职立案调查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