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瓮安人社局:党建品牌激活力 仲裁专递增效益

  4月24日,瓮安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通过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专递,向被申请人邮寄送达了第一份开庭通知书。


  近年来,瓮安县劳动人事争议案件逐年增加,但因被申请人为外地企业、倒闭破产、搬离原登记住所地等原因,仲裁文书无法准确及时送达的问题日渐凸显,浪费大量办案人力物力,严重影响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高效办理。为保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办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效率,瓮安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与瓮安邮政部门签署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专递合作协议,并制作专用信封及邮件详情单进行寄件。专递正面通过邮件详情单指明邮件内容,提高了仲裁专递的辨识度,专递背面是投递须知,包括仲裁案号、仲裁文书名称、签收人签名、邮件未妥投及退件原因等内容。仲裁专递在寄出4至5天之后,就会收到是否成功签收的回件,对案件顺利办理、结案、案卷装订具有重要意义。


  仲裁专递的使用,解决了因普通邮寄送达而拒收、错收、签收不清晰等突出问题,更解脱了因文书送达而耽误的大量办案人力,切实延伸了仲裁文书送达服务触角,促使仲裁案件办理提质升效。


  据悉,仲裁专递是瓮安县人社局在持续创建“阳光人社、惠民先锋”党建品牌的过程中不断创新的。瓮安县人社局通过品牌创建带动业务创新,进一步激发党员干部创新活力,优化服务方式,提升服务效率,为提升办案效率开启了新篇章。


仲裁专递件.jpg

  仲裁专递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