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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泉:全面推进村(社区)巡察全覆盖

  福泉市共有8个乡镇(办事处),所辖77个村社区党组织。市委前四轮常规巡察乡镇时,巡察组只是根据需要对部分村(社区)党组织进行了延伸巡察,未开展真正意义上的对村巡察。在全州巡察工作推进会后,市委立即安排部署,按照《五届中共福泉市委巡察工作规划(2017—2021年)》文件精神,全面启动第五轮村(社区)巡察全覆盖工作。

  强化规划引领,做好巡前部署。按照“突出重点、分类施策、简单易行”的原则,制定市委第五轮村(社区)巡察工作实施方案,全面指导好各巡察组开展巡察工作。一是充分调研摸底,精细化制定村(社区)巡察工作方案。在启动第五轮巡察工作前,福泉市委巡察办积极与瓮安、惠水等县委巡察办沟通,认真学习兄弟县(市)的先进经验,并组织具有丰富基层工作经验的领导干部对巡察工作方案制定进行指导,并到乡镇进行调研,研究制定村级巡察问题靶向清单,确保巡察方向精准。二是强化统筹指导。今年3月,市委召开了第四轮巡察集中反馈暨第五轮巡察(村居党风廉政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推进会,全市村(社区)支两委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对第五轮村居巡察工作进行全面动员,同时为村(社区)巡察工作指明方向,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三是打好“巡”“纪”联手组合拳。福泉市委结合省委第十巡视组巡视福泉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要求,为整治和解决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突出问题,市纪委制定《村(社区)党风廉政建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下发,通过村(居)自查自纠,市纪委“逐村过堂”的方式,重点整治处事不公、以权谋私、作风不实3个方面14项突出问题。在村(居)自查自纠完成后,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建8个巡察组,全面村(社区)巡察全覆盖工作,通过联合市纪委市监委开展专项监督,发挥“1+1>2”效应,全力打通党内村级巡察监督“最后一公里”。

  坚持问题导向,创新巡察方式。市委结合农村覆盖面广,各村情况各不相同,在巡察内容、工作布局、方式方法等方面下功夫,积极探索村(社区)巡察新路子。一是强化巡察队伍组建。首先在巡察组力量配备上,采取1+2+N的模式,即1名正科级领导干部任组长、2名熟悉基层党建及农业农村工作的副科级领导干部任副组长、N个熟悉农村、脱贫、危改、村财、党务、纪检、法律等专业技术类干部组建巡察组。明确各乡镇(街道)党委副书记为常务副组长,负责协调巡察组与村级巡察工作中的总体调度、工作衔接、后勤保障等工作。其次在巡察干部优配上,除从市级巡察人才库中选取外,将乡镇纪委、财政、民政等干部纳入巡察组人选,结合他们熟悉农村工作的优势,更容易更精准发现村级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同时按照“循环交叉、自由组合”的方式组合巡察组,有效避免人情关系干扰和针对不同的乡镇(街道)特点组建巡察组,确保村级巡察全面推进。二是强化分类指导施策。通过前期对村(社区)党组织集体经济收入、党组织建设、信访举报、工程项目及财政资金项目进行全面摸底,积极与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信访局等部门取得联系,全面搜集村(社区)干部有关工作资料及村干部问题线索。同时根据各村(社区)具体情况不同,采取不同方式方法开展巡察,对资源大村、集体经济强村、治安乱村、群众反映强烈村“四类村”进行重点巡察。对于群众反映问题较少、村情较为稳定的村(社区),采取常规巡察方式;对于党组织软弱涣散、群众反映强烈、村情较为复杂的村(社区),通过由巡察办主要负责人带队担任巡察工作指导组,对村(社区)巡察工作进行全程指导,确保巡察工作稳步开展。三是强化宣传发动。为破除全部“一刀切”,各村“一般粗”不符合实际的巡察方式,市委创新巡察宣传“四个到位”,即:镇村两级巡察工作动员会开到位、组上巡察公告张贴到位、寨上院坝会开到位、农户手中巡察公开信送到位,进一步提高群众知晓率,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打消村(社区)干部的戒备和抵触心理,让他们配合开展巡察。同时丰富巡察内容,采取规定动作和自选动作相结合的方式,规定动作即为紧紧围绕政治巡察重点,自选动作为群众反对、痛恨那些方面,反映问题最强烈的领域,就重点巡察什么。特别是对村支两委主要负责人、村支两委成员、村民代表、组长、普通党员等不同人群,精细化制定问卷和谈话提纲,确保巡察。 

  强化业务培训,夯实组织保障。一是“量身定制”村级巡察课程内容。通过前期对村级巡察工作关注的重点进行研讨和分析,明确由市委巡察办、市委巡察组组长、副组长每人以一个课题为内容,全面收集相关资料,制作PPT课件,形成了9个方面村级巡察专题,主要包括:中央、省、州、市巡视巡察工作规划及村级党建工作;村级巡察工作流程;村级巡察靶向清单;村级巡察前的准备相关工作及巡察报告撰写;基层扫黑除恶;巡察如何发现问题;村级巡察怎么巡?村级财务巡察的重点和要点等方面的内容。培训分现场授课、分组讨论、政策解读等方式进行,着力提高巡察干部开展村级巡察的业务能力。二是突出巡察干部纪律意识。各巡察组严格实行组长负责制,严格按照党章、巡视工作条例和巡察组工作规则办事,严格请示报告制度,执行巡察工作各项纪律。巡察结束后,各巡察组将对各巡察干部进行考核评价,经市委巡察办汇总后,提出考核意见送各考核单位党委(党组)和市委组织部装入干部个人档案。三是突出政治巡察重点。严格按照政治巡察“六个围绕一个加强”要求,把“两个维护”作为开展村(社区)巡察的根本政治任务,着力发现和推动解决农村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群众反映强烈、矛盾纠纷集中等危害到党的执政基础的问题,特别是脱贫攻坚、涉黑涉恶、落实惠民政策中的腐败问题。

  强化成果运用,补齐短板推动发展。一是抓好问题整改工作。针对村级巡察发现的问题,实行分类整改。对村“两委”干部工作作风不实、服务意识不强,识别贫困户不精准等立行立改等方面问题,即时交办、限期整改,做到整改效果立竿见影,确保整改工作及时高效。针对村级党支部软弱涣散、战斗堡垒作用不明显、党内组织生活不正常、“三会一课”不规范等面上问题,通过建立健全“长久立”的机制,确保整改工作取得成效实效。二是明确反馈整改责任。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切实扛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村社区巡察整改工作亲自部署、指导。被巡察村级党组织全体村干部负直接责任,切实履行具体抓问题整改职责。三是细化措施抓整改。落实好村级巡察情况“双反馈”制度,及时向所在乡镇(街道)党(工)委主要负责人和村级党组织进行反馈,所在乡镇(街道)党(工)委及时召开党(工)委会议,切实担负整改主体责任,专题研究反馈问题。各村级党组织要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举措,建立整改台账,制定整改方案、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