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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州法院:质效考核指标连续七年位居全省第一方阵

当代贵州黔南记者站 供稿

  2月15日,记者在黔南州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获悉,2018年,黔南州法院收结案位居全国30个民族自治州第二位,结案率96.1%,法定审限内结案率为99%,均位居全省法院第二、全国30个民族自治州前列,全州法院质效考核指标连续七年位居全省第一方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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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州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现场。

  据悉,全力打造诉讼服务中心3.0版,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综合性、低成本”服务;加大巡回审判点建设力度,巡回审判点增至73个,巡回审判案件12543件。改进服务群众方式,预约立案3108件,跨域立案430件,网上立案688件,远程视频开庭1300次,网上送达3298人次。提升服务群众的“温度”,减、免诉讼费用538案85.5万元,依职权为被告人指定辩护律师265人次,邀请律师接待群众1756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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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亮海作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全州法院均建成信息化诉讼服务中心,数字法庭实现跨区远程开庭,看守所和监狱实现远程开庭和提讯。自主研发全省法院首个法官绩效考核评估系统,绩效考核更加科学合理;自主研发全省首个案件流程节点管理系统,做到适时报警和提前预警,加强案件节点的智能化管理。

  支持大数据产业发展,全国首家大数据审判庭在惠水百鸟河数字小镇正式投入使用,审结涉大数据案件288件。支持旅游综合目的地打造,旅游景点旅游巡回法庭全覆盖。全力支持天眼“宁静保护区”建设,挂牌设立中国天眼宁静区保护法庭。

  推动司法改革向纵深发展,院庭长带头办理大要案常态化,全州法院院庭长审结案件38397件,占案件总数的67.1%。在全省率先出台《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落实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职责的办法(试行)》,完善“四类案件”识别监管制度,有效解决司法改革后案件监管缺位的问题。在全省率先出台《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规范发回重审司法行为的意见》,进一步统一和规范发回重审标准,避免案件程序“空转”。实行案件繁简分流,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的实施办法(试行)》,做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

  全面推开家事审判方式改革,维护家庭和谐稳定,三都法院家事少年审判庭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家事审判改革先进集体。深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改革,全面推广福泉112模式,扩大司法确认范围,办理司法确认案件2540件,委托调解775件,引入第三方调解3248件。深化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在原三人制合议庭基础上,推行五人制、七人制合议庭审理、合议案件。合议案件陪审率为5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