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瓮安:以“学习+培训+监督”强化纪律意识

  瓮安县将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抓手,通过加强学习、强化培训、突出监督等措施,进一步增强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纪律观念,自觉做到遵守党的纪律不动摇,执行党的纪律不走样。

  加强学习,营造良好氛围。要求全县各级党委(党组)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把加强纪律教育、组织学习《条例》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三会一课”的学习内容。坚持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原原本本学、联系实际学、深入思考学,做到熟知精通、学以致用,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强化培训,引领正确方向。县纪委监委会同县委组织部,借助入党积极分子、党员专题培训平台,以专题授课的形式,通过案例讲述、《条例》修订前后对照、《条例》对党员干部提出的新要求等,对新修订的《条例》进行解读,让党员干部真正把《条例》刻在心上,时刻紧绷纪律规矩这根弦,在思想上划出红线、筑牢底线,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突出监督,发挥纪律作用。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把执纪和执法贯通起来,坚持纪严于法、纪法协同,让制度“长牙”,纪律“带电”。县委各巡察组、各纪检监察组将学习宣传、贯彻执行《条例》的情况纳入巡察和监督重点,对学习宣传贯彻不力的进行批评教育、督促整改,严肃追责问责,推动《条例》各项规定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