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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穗县2个村荣获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称号

  近日,贵州省第四批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名单出炉,三穗县台烈镇颇洞村和长吉镇长吉村荣获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称号。

  为充分发挥“民主法治示范村”的辐射示范带头作用,推动贵州省农村法治创建工作全面开展,2018年3月,省司法厅、省民政厅和省法宣办决定在全省开展第四批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评选推荐活动,根据“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评选推荐要求,三穗县认真开展评选推荐工作,积极推荐台烈镇颇洞村和长吉镇长吉村参加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的评选活动。后经认真审核、初查复核和公示才最终确定的第四批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近年来,三穗县台烈镇颇洞村推行“党支部+合作社+基地+农户”的“党社联建”富民强村发展模式,不断加强法治宣传,建立健全法律援助工作室,认真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利用法律解决群众实际困难,推洞经济不断向前发展;长吉镇长吉村通过开展民主法治示范创建活动,大力实施“生态文明富裕村”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不断进入法制化管理轨道,有效促进了村级经济的发展,全村人均收入达到小康水平。两村在县域村级中发挥了示范带头作用。

  三穗县将以此次喜获第四批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荣誉称号的两个村(社区)为榜样,珍惜好此次荣誉,再接再厉,积极发挥典型示范带头作用,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将农村(社区)法治创建不断引向深入,为全面推进法治三穗建设打下坚实基础。在加强城乡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和争创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中,再做新贡献,再创新佳绩。(杨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