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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平县积极构建民族融合大格局 获评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区

文/图 当代贵州融媒体记者 石含开

  近日,国家民委发〔2018〕140号公布了第六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区(单位)名单,在全国的 204个示范区(单位)中,黎平县、黔南民族师范学院、惠水县好花红镇等贵州10家示范区(单位)获得殊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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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区——黎平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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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黎平县第二中学

  据了解,“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区(单位)”是国家民委为表彰全国各地各部门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而设的国家级荣誉,评审命名工作经各地推荐、专家评审、实地考核和专题研究等程序择优评选。自2013年至今已评选出六批,贵州省已有38个入选,包括10个县(市、区)、8个乡镇(街道)、7个村(社区)、8个学校、6个企业及其他类别单位,其中黔东南州共5个入选。


国家民委官方公示第六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区及其名单

  黎平是一个以侗族为主体、苗族、瑶族、水族等多个民族聚居的县份。多年来,该县结合自身资源优势,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积极构建民族大团结、大发展、大繁荣格局,谱写了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新篇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取得良好成效。截止日前,该县已获2个“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区(单位)”,占全州5个的40%,全省38个的5.26%,其中黎平县第二中学入选第五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黎平县获选第六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