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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盘水的河长“有名”又“有实”

  本报讯 (记者 张 兰) 日前,全省全面推行河(湖)长制2018年度考核结果出炉,我市的三岔河河长、马别河河长、水城河河长、北盘江河长、乌都河河长在“一河一考”中,均获得优秀等次。

  由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河长,负责组织领导相应河湖的管理和保护工作的河长制工作推行以来,我市建立了市、县、乡、村四级河长体系,目前,全市1762名河长到位上岗,307条河流实现河长制管理工作全覆盖,相应建立市级河长联席单位34家。

  市县部门联动,“管”河形成合力。通过开展“保护母亲河 河长大巡河”系列活动,河长巡河形成常态化。按照市级河长每半年巡河不少于1次,县级河长每季度巡河不少于1次,乡镇级河长每月巡河不少于1次,村级河长每周巡河不少于1次要求,今年以来,全市各级河长已巡河28826人次,其中,市级河长巡河31人次,县级河长巡河231人次,乡级河长巡河2163人次,村级河长巡河26401人次。河流责任单位对应建立了巡河台账,对河流存在的问题进行任务分解,并跟踪督促整改。

  完善工作机制,“护”河有依有据。我市及时配套出台了河长制会议制度、信息报送和通报制度、督查督办制度、考核问责办法等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要求。同时还制定出台了建市以来首部地方法规 《六盘水市水城河保护条例》,对水城河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等工作全面推行政府行政首长负责的河长制,为保护水城河,提供了法律支撑和制度保障。为做好黄泥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协调上下游、左右岸实行联防联控,形成齐抓共管的河长制工作管理格局,六盘水市积极与云南省曲靖市、黔西南州共同建立了《云南省曲靖市、贵州省六盘水市、黔西南州关于黄泥河环境保护协同监督工作机制》和《打击破坏黄泥河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工作五项联动机制》,形成了《黄泥河保护联合行动宣言》。

  着力除黑除臭,“治”河成效明显。全市自筹资金20余亿元,通过开展防洪、治污、截污、清淤、生态补水及生态修复、景观打造等,对市中心城区20.978公里水城河河道进行全面整治,群众满意度达96%,成为全国25个达到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目标的城市之一,也是12个整治完成率为100%的城市之一。生态环境部、省委省政府对全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成效给予高度评价。同时,六枝特区筹集6亿元加快推进六枝河中心城区水环境整治,新建6个污水处理设施,引进生态补水,通过开展“清河行动”系列活动,清理垃圾堆放点41处,新增垃圾设施63个,开展专项检查29次排,清理整顿企业86家,通过二季度水质监测,已达到Ⅲ水质,河流水环境得到有效改善。

  警检重拳出击,“守”河保障有力。全市充分发挥公检法职能,加大涉河违法犯罪打击力度,制定出台了《六盘水市公安机关实施河流警长制工作方案》,建立了环保部门与公安部门联动执法机制,由乡镇(街道、社区)派出所所长为第一责任人,统筹开展打击辖区河湖的违法犯罪行为,实现了河流、水库等各类水域警长制工作全覆盖。目前,全市检察机关发出检察建议书7份,公安机关办理非法排污等环境刑事案件1起,采取刑事强制措施1人;查处私设暗管排污等行政案件7起,行政拘留9人。通过司法力量的有力震慑,为河长制工作推进提供了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