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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盘水市林业生态建设70年掠影”老照片征集启事

  峥嵘岁月七十载,绿色发展谱华章。在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之际,为讴歌六盘水林业生态建设取得的巨大成就,弘扬生态正能量,发出绿色好声音,现举办“六盘水林业生态建设林业生态建设70年掠影”老照片摄影展征集活动,活动由六盘水市林业局主办。

  一、征集内容

  本次活动以“六盘水林业生态建设林业生态建设70年掠影”为主题,反映新中国成立70年以来,六盘水市林业生态建设取得的巨大成就和精彩瞬间。照片内容可以是六盘水开展林业生态建设的某个历史片段(会议场景、工作现场、领导调研场景均可),可以是普通公众投身林业生态建设事业的某个场景,也可以用新老照片的前后对比,来讲述境内某个地方生态环境的正向变化。

  二、作品要求

  (一)照片拍摄地在六盘水境内,照片可以是一张或者一组,如有条件可以提供与老照片在同一地点、同一角度拍摄的近期照片,在新老对比中展现林业生态建设工作历程及环境变化。

  (二)照片内容真实、影像清晰,原始照片或扫描翻拍均可,黑白、彩色均可。扫描翻拍作品须为高清JPG格式。

  (三)照片须附文字说明,注明每张照片的标题、拍摄者、拍摄时间(年份)、地点、照片记载的事件以及与照片内容相关的历史背景介绍等,字数在200字以内。

  三、投稿方式

  (一)通过电子邮件附件的形式发送至邮箱643101300@qq.com,邮件标题请注明“六盘水林业生态建设林业生态建设70年掠影老照片征集”字样。

  (二)通过添加微信(18216661103)发送,并注明“六盘水林业生态建设林业生态建设70年掠影老照片征集”字样。

  (三)通过U盘、移动硬盘等拷贝后送至六盘水市林业局(市人大斜对面)。

  (四)投稿时需注明投稿人真实姓名及联系电话。

  四、投稿时间及作品评选

  (一)时间自2019年6月4日起至2019年8月31日止。

  (二)征集截止后,六盘水市林业局将成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对征集到的照片进行评选。

  五、版权说明

  (一)主办方征集到的照片,版权即视为投稿人所有,由此引发的纠纷,由投稿人自行负责。

  (二)主办方对本次活动征集到的全部作品,在不用于商业经营目的前提下,在日后开展林业生态建设有关公益性活动中,拥有展示、报道等公益性宣传的权利。

  (三)征集过程中如出现同一张(组)照片由不同的投稿人投稿的,按投稿时间先后顺序确定投稿人。

  六、稿酬标准及领取方式

  (一)对经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评审后入选的照片,将按照每张300元的标准,向投稿人支付稿酬。

  (二)投稿人接到主办方领酬通知后,须于5个工作日内自行前往六盘水市林业局领取,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且不得提出任何声索条件。

  (联系人:沈庆洪;联系电话:8222234、18216661103)

  六盘水市林业局

  2019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