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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州市法院:多元化调解“亮点”纷呈

  • 作者:刘定珲 谢勇勇 张红阳
  • 编辑:王颖
  • 来源:
  • 发布时间:2019-05-30 15:21:34

文/贵州日报当代融媒体记者 刘定珲 谢勇勇 通讯员 张红阳


  2015年来,盘州市法院立足工作实际,通过委托调解、联合调解、现场调解、上门调解化解了大量的矛盾纠纷,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形成人民调解“一枝独秀”、专业性调解“遍地开花”、品牌培育和能力提升“保驾护航”的良好局面,有效将当事人的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化解在诉前。


  巧借力 化解纠纷促和谐


  充分发挥行政调解、人民调解、行业调解的功能与作用,衔接行政调解、人民调解、行业调解与诉讼调解的关系,是盘州市法院调解工作的一大亮点。


  多年前,原告蔡某某起诉被告刘某某、赵某某、梨某某三人财产损害赔偿。蔡某某诉称,2013年3月,原告与三被告因原告建房使用的土地权属产生争议,三被告将原告在争议土地上的伙房、厕所、树木等物损坏。


  原告向乡政府申请土地确权未得到明确回复,后向盘州市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判决前,经政府主持调解,双方自愿就土地纠纷达成协议。


  然而,后被告常借此对原告方进行辱骂,原告不堪其辱骂,向盘州市法院起诉要求判决三被告赔偿被损坏的财物损失三万余元。


  盘州市法院受理该案后,多方走访了解情况后,联合当地派出所、司法所、综治办等部门,到当事人居住的村委会进行联合调解。


  调解中,在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后,从法律、社会道德、邻里关系等方面深入释法析理,劝解双方当事人。经调解,双方均保证不再为此事相互纠缠,并保证不再辱骂对方,原告也自愿放弃本案的全部诉讼请求,自愿申请撤诉。


  事实上,充分发挥多元化调解工作的独特优势,形成合力,不但具有中立性,而且更容易被矛盾双方接受和信服。该案是盘州市法院与有关部门进行联合巡回调解的成功案件之一,最大限度整合了调解资源,方便了群众诉讼。


  目前,该多元化调解工作方法已在盘州市全面推广。


  源头抓 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


  对诉至人民法院的民商事纠纷,盘州市人民法院高度重视认真甑别,凡符合诉前调解的案件,都会第一时间启动诉前调解程序,选派年富力强,审判经验丰富的人员参与调解,通过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邀请乡镇、村基层组织参与人调解,现场办案,深入当事人所在地,做到调解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一起典型案例:家住盘州市某村的杜某与缪某系邻居,两家人因相邻土地使用及邻里通行发生纠纷,当地政府及村委多次调解未果。


  了解相关情况后,为促进邻里和睦,盘州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及时联合村委工作人员到村里进行走访、调查及调解工作。


  在调解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各执己见,互不退让,经工作人员耐心开导、劝解,双方仍坚持自己的观点,后经法院工作人员先后6次到当事人住所调解,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协议,缪某自愿将房屋右侧的土地用于杜某及当地村民通行,并将房屋右侧的杏树砍掉,以便杜某对其房屋进行维修和使用。


  认真听取当事人陈述,摸清案情,分清是非,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以案说法,教育群众,把法理和情理讲深讲透,紧紧围绕法律和事实帮助当事人分析利弊,衡量得失,既充分肯定其诉求的合理部分,又指出其不当之处,用法律分析法、成本分析法引导当事人正确评价自身的行为,准确预判自己行为的后果,正确选择纠纷方式,避免因不当诉讼导致损失,最大限度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巡回审理、就地办案,用真实的案例教育当事人,促使当事人正确行使权力,避免因处理不当把小事变大,大事变炸,一发不可收拾,引发新的矛盾纠纷,从而达到矛盾纠纷的源头治理。”盘州市法院立案审判团队负责人方彦雷说。


  健机制 服务好盘州人民


  “多年来,盘州市法院密切与信访局、法治办、公安局、检察院、司法局、林业局、国土局、卫计局等相关部门及乡镇党委政府密切配合,联合调处各类纠纷,成功调处不少重大群体性矛盾纠纷。”方彦雷说,在纠纷多元化调解过程中,先解“心结”再解案,不仅节约了办案时间,还提高了办案质量。


  前些年,盘州市通过招商引资吸引了一家药材公司到盘州市红果镇上街村后山片区种植药材,租用上街村老百姓342.34亩土地,并签订有20年的租用协议,但该公司却始终未向村民支付租金,村民朱某等人要款未果。


  由于该案涉及农户多,时间长,双方之间的争议大,难以调处。为将该案化解于诉前,盘州市法院启动诉前联调程序,及时与相关部门取得联系,并联合盘州市政府办、盘州市信访局、水城县政府办共同进行现场调解。


  经多次调解,该药材公司最终同意赔偿朱某等人土地租金、耕地费、办公场地建设费等款项,合计26万余元。一场持续近10年的纠纷最终得以解决。


  多元化调解的要点在于畅通渠道,健全机制,整合资源,形成合力。事实上,2015年开始,盘州市人民法院分别与盘州市司法局,盘州市工商联合会建立了矛盾纠纷联合化解机制,实现了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行业调解有机衔接,让人民法院与司法局、商会之间能够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实现资源共享。


  2016年,又通过与市司法局、交警大队、红果街道法律服务所、辖区保险公司的沟通与协调,设立了交调委,成功实现诉讼调解与行业调解的有效衔接。


  2018年,盘州市人民法院又积极与市司法局、市住建局协商设立房地产、物业管理纠纷调解委员会相关事宜,努力将房地产、物业管理纠纷化解在诉前,化解在萌芽状态,以有效应对当前房地产、物业管理纠纷多发频发的现状。


  “目前,筹备工作已准备就绪,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同时,盘州市法院还打造了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相关部门参与的联合化解机制。”方彦雷说,“我们将持续不断升级矛盾纠纷联合化解机制,服务好盘州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