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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阳县:“两书”活用促整改 破“点”带“面”护清风

  2018年以来,开阳县对审查调查及巡察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梳理归类,以问题为导向,立足“点上问题,面上解决”,通过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和监察建议书,督促相关单位及时查找漏洞、举一反三、建章立制、整改落实,以点上问题的突破带动面上工作的扎实有序推进,形成了“建议一个,警示一片”的强大震慑。


  建立健全制度,规范“两书”使用。为进一步规范《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的使用,开阳县纪委县监委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贵州省纪委监委业务工作程序规范(试行)》等相关规定,制定了《中共开阳县纪委、开阳县监察委关于<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的使用规定(试行)》。明确了“两书”的使用范围、纪律检查和监察建议的主体、纪律检查和监察建议的对象、建议书的内容格式、审批流程及整改事项的督查反馈6项相关内容,切实增强“两书”的规范使用和实践性。


  坚持问题导向,实现标本兼治。调查组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查纠结合”,预防为主,着重研究和剖析问题发生的原因,查找制度及管理漏洞,对被建议单位提出整改意见。通过下发建议书,帮助相关单位查找不足、完善管理,在“亡羊”之前扎紧制度的笼子,切实打好“发现问题、处理违纪行为、查找制度漏洞、完善规章制度”的“组合拳”。如,在针对部分乡镇财务管理混乱、监督管理不力的问题,县监委对县财政局及相关乡镇发出《监察建议书》,根据存在的问题提出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整改建议,并明确整改时限。通过以点带面的方式,达到“整改一个,警示一片”的效果。


  实行台账管理,全程跟踪督促。为切实发挥建议书的最大效用,有效提升监督威慑力。提出建议的执纪监督部门或审查调查部门建立专门台账,实行销号管理。通过电话跟踪、约谈督查、现场检查等方法,对建议书执行情况、时限要求、建章立制等内容进行全程动态跟踪督促。同时,要求接受建议的单位指定专人负责,建立专门台账、以问题为导向,建立健全制度,堵塞管理监督中的漏洞,在建议书规定的期限内,书面回复整改落实情况,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对无故拖延或拒不执行建议的有关单位及个人,严肃追责问责。


  截止目前,开阳县纪委县监委共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5份、监察建议书3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