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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云区出台办法 推进公园城市建设

  11月11日,记者从白云区获悉,该区大力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城市建设,巩固和扩大“千园之城”建设成效,结合实际出台了《白云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园管理的实施办法》,并于11月1日起在全区范围内施行。其中,区级财政除每年统筹安排区级管理公园管护资金外,还将安排每年不少于200万元资金作为非区管公园的奖补资金。


  11月1日,《白云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园管理的实施办法》正式出台, 并制定了公园管理责任主体明细表、奖补资金分配方案、考核方案、考核评分标准等4个附件,在管理体系、责任主体、经费来源、监督考核上均作出了明确规定。


  根据《办法》,白云区将建立区、乡(镇)社区二级公园管理体系,区管公园采取以市场化为导向的服务外包模式推进公园管理,乡(镇)、社区管理公园根据属地管理原则,由当地政府或社区自行管理,且按照面积大小、管理难易程度等因素,还将乡(镇)、社区管理公园分成四类不同级别的公园类型。目前,《办法》对全区118个公园逐一落实了管理责任主体,避免出现因职责范围不明确引起的推诿扯皮、甚至管理空白地带问题。


  经费保障方面,白云区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原则多源投入,落实管理经费来源。区管公园管理通过公开招投标向社会购买服务方式管理,经费由区级财政统筹;乡(镇)、社区公园由所在乡(镇)、社区及相关部门自行承担,区财政每年将安排不少于200万元的专项资金采取以奖代补形式用于非区管公园管理经费补贴。


  同时,该区还严格考核,建立健全考核体系,将全区公园管理工作纳入政府年度目标任务考核体系,对区管公园采取“日巡查、周考核、月考核、季度验收考核、年度综合考核”、对非区管公园采取“月抽查、季度检查、年度综合考核”的形式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考核内容包含内业资料和现场检查考核,将绿化管护、园容卫生、设施维护、服务经营、游园秩序、安全生产等六大类78项细则纳入公园管理考核评分标准,实行百分制量化考核评定管护质量。将考核结果与管护资金和奖补资金拨付挂钩,奖补资金使用执行考核一票否决制度。(梁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