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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安新区公安局处罚5名违反疫情防控期间相关规定的违法行为人

  疫情面前,没有一个人可以置身事外、袖手旁观,理解、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是每一个人的责任和义务。但总有个别人员无视病毒威胁,随意聚集。为杜绝疫情蔓延,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持续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社会面治安秩序维护工作,2月14日,贵安新区公安局湖潮派出所依法查处5名违反疫情防控期间相关规定的违法行为。

  据办案民警介绍,2月13日下午,贵安新区湖潮乡某农庄老板雷某华与侄子雷某、雷某伟等5人聚到农庄,下象棋、打篮球,晚上小聚一番,推杯换盏之后还未尽兴,不戴口罩到河边露台唱歌狂欢,拍视频发朋友圈炫耀。在疫情面前没有旁观者,14日上午10时许,他们晒出聚集狂欢视频被群众举报,湖潮派出所值班民警接警后,立即驱车前往车田村将5人带回派出所进行询问。在事实面前,雷某华等5人对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聚集饮酒聚餐规定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之规定,湖潮派出所对雷某华等5人罚款处罚。同时,组织他们学习法律法规、政府通告、疫情防控知识、专家建议、聚集性感染病例等相关视频和图文资料,他们对抗击疫情期间不顾后果,聚餐、饮酒、唱歌狂欢、不戴口罩害人害己,感到后悔。

  新区公安机关提醒辖区广大群众,当前,抗击疫情形势严峻,在非常时期,务必遵纪守法,做好防护,顾全大局,在疫情期间一定要遵守政府颁布的决定和命令,做到不串门不聚会等相关规定。倘若拒不配合、顶风而上、触碰法律底线,公安机关一定依法从严处置,绝不姑息迁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