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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安新区到2020年底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95%

  本月起,贵安新区在直管区范围内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及资源化利用工作,到2020年底,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95%,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


  记者获悉,新区结合实际,于日前印发《<贵安新区直管区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到2020年底,新区直管区范围内将基本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相关法规、规章,建成符合新区实际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处理。


  围绕贵安新区建设生态文明示范区的目标定位,在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运治理工作全覆盖的基础上,《通知》强调,为科学、规范、有序推进新区生活垃圾分类及资源化利用工作,按照“整区推进”的原则,将采取“分类管理、分步实施”方法,在部分区域先行实施,待条件成熟后,逐步全面覆盖,最终实现新区直管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体系,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协同推进的垃圾分类制度,有效改善城乡环境,促进资源回收利用。


  《通知》明确实施的生活垃圾分类类别包括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包装物等可回收物和不可回收垃圾。


  实施范围是党武镇、湖潮乡、马场镇、高峰镇及贵安综保区(电子园)区域、中心生态新城和贵安新区花溪大学城区域。具体有公共机构中的如党政机关,学校、科研、文化、出版、广播电视等事业单位,协会、学会、联合会等社团组织,车站、机场、公园、体育场馆、演出场馆等公共场所管理单位;宾馆、饭店、农家乐、购物中心、超市、专业市场、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商铺、商用写字楼等相关企业;在党武镇、湖潮乡、马场镇、高峰镇、贵安综保区(电子园)、花溪大学城、中心生态新城辖区范围内居住的居民。


  《通知》指出,实施范围分为三批次进行,第一批为各乡镇政府、党武镇龙山村、湖潮乡车田村、高峰镇王家院村,马场镇平寨村、松林村的农村区域和星湖社区、临时行政中心、北师大贵安附校的城市区域,完成时间为2018年底前。第二批实施范围为各乡镇剩余未实施生活垃圾分类村寨的农村区域和未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的安置小区、新建楼盘、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医院及花溪大学城、贵安综保区(电子园)片区的城市区域,完成时间为2019年底前。第三批实施范围是全区范围内未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的区域,完成时限截止到2020年底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