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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方县关于恢复班线客车和公交车等客运车辆营运的通告

  广大市民朋友:


  为保证城市正常运行,满足复工复产出行需求,按照省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社会防控组交通工作专班《关于统筹做好道路客运疫情防控和恢复市际班车客运等运输服务工作的通知》(社防交通〔2020〕2号)文件精神,决定从2020年2月17日7:00起,逐步有序恢复我县市际、县际、县内班车客运及城市公共交通营运,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开通道路运输信息系统包车备案通道。


  二、因大方县南郊客运站、东郊客运站目前还达不到疫情防控的需要,现暂时将原在大方县南郊客运站、东郊客运站始发的营运客车,转到大方县客运站内始发。


  三、严格实行乘客实名制售验票、乘车;客运班车一律严禁站外上客。


  四、所有客运站场及营运车辆必须每日消毒二次以上;站场工作人员、司乘人员要加强自身防护,工作期间必须佩戴口罩。


  五、所有乘客乘车必须携带身份证、佩戴口罩,自觉接受体温检测,配合司乘人员作好信息登记;凡不佩戴口罩、不配合体温检测和不配合信息登记的乘客一律不允许乘坐客运车辆。


  望广大市民理解支持,加强自身防护,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特此通告。


  大方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