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 首页 > 市州县新闻>安顺 > 正文

在安顺遇到森林火情请拨打这些号码

  尊敬的广大市民:


  冬春季是森林火灾的高发季节,特别是春节及清明期间,传统习俗上坟烧纸、燃香烛祭扫及农事生产、生活用火交织,森林火灾多发频发,给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严重危害。为依法、依规有效管控火源,杜绝野外违规用火,严防森林火灾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和《贵州省森林防火条例》规定,现将森林防火期有关事项告知如下,望广大市民共同遵守。


  一、每年10月至次年5月为全市森林防火期,其中2月至4月为全市森林高火险期。


  二、禁止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森林防火区。禁止在森林内吸烟、使用明火、野炊、燃放烟花爆竹、祭祀上坟烧纸、放孔明灯等行为。


  三、在森林防火区外可能引发森林火灾的区域内从事烧灰积肥等农业生产性用火,用火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在用火之前告知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村(居)民委员会应当督促用火单位或者个人采取相关防火措施。


  四、进入森林防火区的各种机动车辆应当按照规定安装防火装置,配备灭火器材。


  五、因防治病虫鼠害、冻害、抢修设备等特殊情况确需野外用火的,须按规定向县级人民政府或者其委托的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用火申请,并经批准后按要求安全用火。


  六、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林场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可以依法组织对进入森林防火区的车辆和人员进行森林防火检查,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碍。


  七、《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和《贵州省森林防火条例》规定,违反条例相关规定的,追究法律责任,造成森林火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森林防火,人人有责。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严防森林火灾,保护好金山银山,保护好美丽家园,保护一方平安,为创建国家文明城市、国家森林城市,共建新时代富美安顺作出应有的贡献。


  (安顺市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安顺市林业局 安顺市应急管理局宣)


  市、县(区)林业和应急部门森林火情报警电话:


  安顺市林业局 33528119


  安顺市应急局 33456911


  西秀区林业局 33348646


  西秀区应急局 33297222


  平坝区林业局 34223119


  平坝区应急局 34753332


  普定县林业局 38229119


  普定县应急局 38223154


  镇宁自治县林业局 36222662


  镇宁自治县应急局 36229912


  关岭自治县林业局 37119986


  关岭自治县应急局 37228119


  紫云自治县林业局 35235119


  紫云自治县应急局 35239599


  黄果树林业绿化管理服务中心  33596119


  黄果树安监局 33596071


  开发区农林牧水局 33396119


  开发区应急局 33416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