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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坝区纪委监委:严把“四关”规范执纪审查质量

  平坝区纪委监委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把研判关、初核关、立案关、审理关,不断提升执纪审查质量。今年以来,平坝区共运用“四种形态”处置375人次。共立案160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54人。


  严把研判关,明确处置方向


  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等相关制度,对掌握或交办的问题线索,充分运用集中研判制度有关规定,明确研判责任及目的,对问题线索进行认真分析,理清思路,确定审查(调查)方向,并提出恰当的处置建议,履行审批手续,进行分类处理。


  严把初核关,夯实核查基础


  对采取初核的问题线索制定完善核查方案,明确核查组分管领导及人员,具体安排核查核实方式方法,对涉及的问题进行一一核查,攻破问题线索疑点、难点,为后期立案审查(调查)打下坚实基础。


  严把立案关,严肃执纪规则


  坚持抓早抓小,对拟立案件严格把关,对违纪行为显著轻微的,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综合时间、节点、性质、口碑等科学应用“四种形态”。对违纪事实存在,并需要追究党纪政纪责任或法律责任的,根据违纪事实经集体研究决定予以立案的,严格履行审批手续,严格执纪审查(调查)标准及尺度。


  严把审理关,确保执纪效果


  对审查(调查)终结后移送审理的案件进行认真审核审理,严格执行“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规(法)”二十四字方针要求,认真对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把握审理尺度,提出恰当的处理意见,防止畸轻畸重现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