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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察+”体现深度广度温度

  • 作者:任理军
  • 编辑:瞿浩然
  • 来源:求是网
  • 发布时间:2019-08-22 12:47:30

  中央第八生态环保督察组面对化工行业专业性强的问题,创新方式“借脑引智”,采取“督察+专家”模式,强强联手组建“梦之队”,既剖析制度体系痛点,又精准查证治污难点,效果显著、成绩突出,是督察中的一个亮点。

  行业专家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益处很多。

  一是见多识广,能发现问题。专家能够通过蛛丝马迹、只言片语发现隐蔽性、复杂性、深层次问题,有效弥补对专业性强的行业或者新兴产业督察时,难以发现问题或仅能发现表面问题的不足,从而更好地做到以问题为导向,有效震慑违法企业。

  二是术业有专攻,能分析问题。专家对某一个行业领域长期跟踪研究,可以深入分析问题的来龙去脉,通过问题举一反三、以点带面,让督察对象心服口服,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更是深挖问题根本原因的有力帮手。

  三是足智多谋,能解决问题。专家的专业特长,不局限于发现问题,关键还在于能够为疑难杂症提供科学可行的解决方案,避免责任单位走弯路。通过全方位的服务,可以有力说明督察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初心,体现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温度。

  行业专家参加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中“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成员以生态环境部各督察局人员为主体,根据任务需要抽调有关专家和其他人员参加”的具体实践,依法依规,有理有据。

  可以预见的是,随着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化、常态化,督察形式及人员组成会不断优化完善。笔者认为,可将类似举措延伸至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以及日常执法监管等行动中,全面深化“督察+”模式,提高执法监管的深度、广度和温度。

  一是深化拓展“督察+技术专家”模式,彰显执法监管深度。专家代表专业,专业代表深度。在现有探索实践的基础上,建议全面深化完善“督察+专家”模式,分专业、区域,聘请一批经验丰富、专业突出、信念坚定的专家,创建技术专家库,健全专家日常管理制度,建立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专家会诊会商制度。依托科研单位、大专院所、知名咨询机构,结合云计算、人工智能,研究筹备建立大数据平台,推动相关执法监管数据线上整合、分析、调度,提高预警能力、销号速率、工作效率。

  二是深化拓展“督察+部门干部”模式,展现执法监管广度。推动压紧压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是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主要任务之一。建议全方位邀请行业主管部门作为督察成员,按照督察对象的实际情况,抽调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置、畜禽养殖、施工扬尘、机动车管控等领域主管部门以及学校、医院等行业主管部门有关领导干部,全程参与执法监管,针对性负责、主导某个行业的督察走访、下沉督察、现场督察。这样,既给督察区域行业主管部门传递“一岗双责”压力,推动参与督察的行业主管部门熟悉一线工作、清楚实际情况、掌握真实问题,还可为下一步问题整改制定行业指导意见打下基础,从而推动“一岗双责”有效落实。

  三是深化拓展“督察+监督代表”模式,体现执法监管温度。群众的心声,群众最理解。坚持走好群众路线,可以聘请“两代表一委员”或群众监督员作为生态环境保护的见证员、公证员,让群众参与贯穿督察全过程。参照环保设施公众开放模式,在督察、执法期间,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情况下,邀请区域群众代表实地参观信访投诉电话接听、登记、移交过程,参与移交问题现场调查、处置过程,提高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理解和认识,激发人民群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积极性。同时,在合适时机,还可以邀请企业代表参与督察或执法,让他们亲身体会督察的力度和深度,打消侥幸心理,增强排污单位生态环境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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