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广东省中山市一位行人胡某未按交通信号灯横过马路,并在过马路时使用手机,结果与行驶中的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摩托车乘客死亡。日前,胡某被广东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依法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同时,胡某在审判阶段与被害人家属达成和解,并赔偿被害人家属20万元。
在交通事故里面,行人一般被视为“弱势群体”,但在本案中的行人胡某负了主要责任,并且承担刑事责任。
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文凯表示,这是一个比较典型的行人违反交通法规引发的交通肇事的刑事犯罪案件,被告人没有按照交通信号灯的指示横过马路,而且在这个过程中一直使用手机,是引发本次事故的一个主要原因。
作为驾驶员看到行人闯红灯,要不要礼让?
首先对于行人这是一种不文明的行为。是对自己生命的一种不负责任,但是作为机动车驾驶员,不能因为行人的不文明而危险驾驶。即使行人不走斑马线,作为驾驶员,大家也要注意避让。在《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有提到“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反正司机都得让着行人,红灯任我闯?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各地的标准不一,除了具体金额外,交警还会根据当地规定做出相应的处罚以及警示教育。虽然行人闯红灯属于违法行为并有一定的处罚,然而行人闯红灯所受处罚和驾驶员闯红灯相比起来似乎小了些。不管行人的处罚力度如何,当这些外在的规定与自己的生命安全比起来,你愿意冒险还是爱惜生命?
总之,无论是谁承担责任,大家都要遵守交通规则。对于行人而言,不能闯红灯,不要觉得车会礼让行人就肆无忌惮的闯红灯,倘若发生交通事故结果将不堪设想。对于驾驶人而言,遇到行人横穿马路,应谨慎驾驶,减慢车速,无论责任如何划分,生命安全才是最重要的。(来源:中国党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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