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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商务厅等8部门印发《关于实施“乡村外贸”战略的工作方案》

  日前,省商务厅等8部门制定了《关于实施“乡村外贸”战略的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旨在通过发展进出口贸易,促进乡村产业和企业发展,助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


  《方案》提出,2023年,全省培育“乡村外贸”实绩企业300家以上,其中,龙头企业50家以上。申报农业国际贸易高质量发展基地4个。推动10个试点县(市、区)新增出口额10亿元以上。形成具有一定规模的“乡村外贸”单品30个以上。到2025年,全面复制推广“乡村外贸”经验和模式,培育“乡村外贸”实绩企业500家以上,其中,龙头企业100家以上。推动“乡村外贸”企业新增出口额50亿元以上。


  《方案》强调,采取边试边做、稳步发展策略,分阶段、有计划地推进。第一阶段,2023年,开展试点探索。第二阶段,2024年,全省复制推广。第三阶段,2025年及以后,全面铺开并不断完善。


  《方案》明确,2023年,全省遴选10个乡村产业优势突出、工作基础好的县(市、区)首批开展试点。2024年,在总结首批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再增加30个试点县,逐步在全省推广实施试点经验并不断调整完善。2025年及之后,试点县扩大到全省范围,试点经验逐渐强化;加大引才用才力度,创造条件引进高层次外贸人才,建设外贸实训人才基地,制定人才培训计划,加强对部门、企业、院校等外贸人才培训;分类建立茶叶、辣椒、手工艺品等乡村优势特色产业和企业项目库,优先给予政策、项目、资金等支持;提供专业技术服务,支持试点县(市、区)运用国家和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认定一批农产品供应及出口基地;培育一批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为试点企业提供业务培训以及贸易便利化服务,提升试点企业外贸实操能力,释放进出口潜力;实施外贸专员制度,推出“黔贸贷”融资产品,建立贸易金融联动服务、白名单客户待遇等机制,提供融资担保、增信服务,降低试点企业融资门槛。


  《方案》要求,各市(州)、试点县(市、区)要参照省级工作组模式设立专班,安排专人负责上下对接联络。要细化任务、压紧责任,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做好全面协同配合,快速有序、高效有力地推进各项工作。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冯倩

  编辑 申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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