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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仁市交通运输局原党组书记、局长龙斌被开除党籍

  据兴仁市纪委市监委消息:日前,经兴仁市委批准,兴仁市纪委市监委对兴仁市交通运输局原党组书记、局长龙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龙斌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在组织对其谈话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反廉洁纪律,长期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供其家属使用;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拨付工程款等方面提供帮助并收受财物。

  

  龙斌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兴仁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兴仁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龙斌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来源 廉洁黔西南

  兴仁市纪委市监委

  编辑 张婷

  二审 李劼

  三审 刘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