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 首页 > 要闻 > 正文

贵州8个!全国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双先”拟表彰对象公示



  10月14日,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示推荐产生全国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初选对象各4个,并经国务院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复核同意,拟作为全国表彰评审对象。按照全国表彰推荐工作要求,现对我省全国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评审对象予以公示(对象名单和主要事迹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1年10月14日至2021年10月20日。


  公示期间,如对拟表彰对象有不同意见,可以通过电话、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向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情况。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署本人真实姓名并提供准确联系方式。


  省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方式:

  电话:(0851)86755089,85837320

  传真:(0851)86815343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奖励表彰处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851)85837320

  通信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贵州人才大市场14楼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劳动监察局

  电子邮箱:gzsldjcj 163.com

  邮政编码:550000


  附件1

  全国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评审对象名单


  一、先进集体评审对象(4个)

  (一)毕节市织金县劳动保障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二)黔西南州劳动保障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三)贵州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建筑业管理处

  (四)安顺市劳动保障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二、先进个人评审对象(4名)

  (一)高毅贵阳市观山湖区劳动保障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二)姜海六盘水市钟山区劳动保障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三)万政智黔东南州三穗县劳动保障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四)向鑫黔南州罗甸县劳动保障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附件2

  全国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评审对象主要事迹


  一、先进集体评审对象主要事迹(4个)

  (一)毕节市织金县劳动保障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主要事迹:一是2018年以来,设立欠薪应急周转金,并维持日额度400万元,督促129个项目存储工资保障金10567.74万元,强化欠薪案件办理,2018年以来共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8件,对27家欠薪企业进行行政处罚,将9户欠薪企业列入“欠薪黑名单”管理;二是定期召开案例分析会、业务培训会,以案促学,以执法促清欠,以调处配合执法,全力开展根治欠薪工作。曾获得荣誉: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2014—2016年”度优质服务窗口。

  (二)黔西南州劳动保障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主要事迹:一是率先在全省开展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劳资专管服务工作。重点落实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劳资专管工作在州内试点—推广—全覆盖;二是提供法律援助。与黔西南州司法局共建“黔西南州法律援助中心驻黔西南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工作站”,配合司法部门办理追索劳动报酬案件百余件。曾获得荣誉:获2016、2018、2019年全国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执法行动先进集体、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2017—2019”年度优质服务窗口。

  (三)贵州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建筑业管理处

  主要事迹:一是出台《贵州省加快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工程担保制度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推行工程款支付实行担保制度相关事宜的通知》《贵州省全面推行施工过程结算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实名制管理的实施意见》;二是累计排查项目数20000个/次,对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处罚罚金超8500万元,停业整顿企业数30家,对个人处罚罚金超800万元;推行四类保证金通过保函形式缴纳金额为120余亿元。曾获得荣誉:2020年度全省“扫黑除恶”先进集体。

  (四)安顺市劳动保障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主要事迹:一是创造性建立了“在建工程建设项目劳动监察员跟踪服务制”和“三位一体”劳动维权机制,并在信息化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出台之前,在全省率先提出实施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和按月支付工资制度;二是与局劳关科、仲裁院等“三位一体”机制成员单位,按月深入项目工地检查实名制管理和工资发放情况,从被动受案变主动防治,及时发现和纠正欠薪违法行为,欠薪案件数逐年大幅下降。曾获得荣誉:2016年共青团中央委员会授予“青少年维权岗”、2015—2019年获评全国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执法行动取得突出成绩单位。


  二、先进个人评审对象基本情况及主要事迹(4名)

  (一)高毅贵阳市观山湖区劳动保障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基本情况:女,1981年10月生,2018年起至今在贵阳市观山湖区劳动保障执法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工作,现任大队长,2019年至2020年连续2年干部年度考核获“优秀”等次。

  主要事迹:一是创新工作方法,组织开发了观山湖区劳动用工年审系统,创新用工企业年审一次不用跑的工作方式,有效提高了工作效率;二是争当工作排头兵,在全省率先成立了由区执法大队、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政策法规科联合组建了劳动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为群众解决“急难愁盼”问题384件,化解金额2807.16万元。

  (二)姜海六盘水市钟山区劳动保障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基本情况:男,1984年6月生,2014年起至今在六盘水市钟山区劳动保障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工作,现任大队大队长。2014年至2015年连续2年年度考核获“优秀”等次。

  简要事迹:一是创造性提出“部门联动、各司其职、点面结合、统筹推进”治欠保支工作体系;二是将劳动者、用工企业引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建设一体化人力资源服务平台。设立集求职招聘、劳动保障、生活服务功能为一体的“劳动者之家”17个。三是入职以来,办理各类劳动保障案件293件,涉及金额1.26亿元,打击非法讨薪事件40余起。

  (三)万政智黔东南州三穗县劳动保障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基本情况:男,1978年9月生,2013年至今在黔东南州三穗县劳动保障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工作,现任大队副大队长。2018年至2020年连续3年年度考核获“优秀”等次。

  简要事迹:一是以“防欠、清欠、治欠”为抓手,严格落实“双台账”“双责任”和“双销号”工作机制,形成良好的治欠工作格局。二是推动使用“支付令”、“司法确认”追讨欠薪。2021年以来,共引导农民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13件,帮助追讨工资5.9万元;采取司法确认方式,处理欠薪案件7起,帮助追讨工资4.83万元。

  (四)向鑫黔南州罗甸县劳动保障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基本情况:男,1987年7月生,2012年起至今在黔南州罗甸县劳动保障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工作,现任大队副大队长。2016年至2020年连续5年年度考核获“优秀”等次。

  简要事迹:一是探索建立了罗甸县重大会议活动和节假日期间治欠保支工作指挥部工作机制、治欠保支“2345”工作机制、完善了行政司法衔接、调诉对接机制。二是根治欠薪专项行动以来,与部门同事实地检查用人单位1385户(次),涉及13402人(次);处理各类劳资纠纷3169件,追发劳动者工资等待遇约2.23亿元,为275名农民工追讨工资213万元。


  来源 贵州省人社厅网站

  编辑 李贝多

  编审 田旻佳 张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