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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贵州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名单出炉

  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省委、省政府决定表彰一批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在各市(州)、县(市区)、有关部门充分酝酿、层层把关、集体研究的基础上,经贵州省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确定贵阳市委办公厅等1084个集体为贵州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含备选对象)、刘明兰等1655人为贵州省脱贫攻坚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含备选对象)。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就拟表彰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4月14日至4月20日。对拟表彰对象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贵州省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形式为电话、信函、电子邮件,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851-86868086、86839156

  电子邮箱:gbrs330@

  收件单位:贵州省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通信地址:贵阳市云岩区中华北路242号省政府5号楼901室

  邮政编码:550004

  贵州省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贵州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公示.doc


来源 贵州省扶贫开发办公室网站

编辑 韦一茜

编审 杨仪 李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