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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志成城抗疫情】疫情期间居民废弃口罩等特殊垃圾如何处置?贵州省住建厅的通知来了

  为落实全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响应,1月26日,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发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期间居民废弃口罩以及有发热症状的居民家庭产生的生活垃圾等特殊垃圾的收集、运输和处置工作的紧急通知,加大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防控力度。


  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各地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重要指示批示和国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上来。各地环卫主管部门要深刻认识防控工作的严峻形势,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抓好环境卫生系统疫情防控工作,形成全社会防控疫情的强大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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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宁自治县街头设置的废弃口罩收集桶

  尽快设置特殊垃圾专用收集设施。各市(州)、贵安新区环境卫生主管部门会同本级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督促指导各居民小区和商场、饭店等公共场所,在醒目位置设置专门的废弃口罩等特殊垃圾定点收集桶。专用收集桶应为红色的有害垃圾桶,暂不具备条件的可用其他符合安全密闭要求的垃圾桶进行替代,专用收集桶应注明是废弃口罩等特殊垃圾收集桶。有物业公司管理的小区由物业公司负责设置特殊垃圾收集桶;无物业公司管理的小区(社区)应协商该社区基层组织负责设置;公共场所由各场所经营者或相关职能部门负责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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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强特殊垃圾投放行为的引导和监督。各市(州)、贵安新区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废弃口罩等特殊垃圾管理的宣传发动工作,教育引导广大群众在指定位置定点投放废弃口罩等特殊垃圾。对乱丢乱扔废弃口罩等特殊垃圾的行为要予以坚决制止。各地要组织对一线环卫保洁人员进行培训和教育,做好废弃口罩等特殊垃圾的二次分拣工作,减少特殊垃圾扩散风险。同时,指导环卫保洁人员做好自身安全防护,及时向环卫保洁人员提供医用口罩等防护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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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格做好特殊垃圾的收运和处置。各市(州)、贵安新区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要积极商本级生态环境部门,在疫情期间对废弃口罩等特殊垃圾按照危险废物要求实施监管,对废弃口罩等特殊垃圾进行单独收集、单独运输,原则上实行日产日清。收运的废弃口罩等特殊垃圾应交由当地政府指定的危险废物处置场所进行专门处置,并做好登记。


贵州日报当代融媒体记者 罗亮亮

责任编辑 杨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