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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通报4批次不合格食品,包括辣子鸡、卤豆干

  近日,贵州省市场监管局通报了4批次不合格食品,不合格食品涉及卤豆干、辣子鸡、苕丝糖等。不合格食品涉及菌落总数、过氧化值(以脂肪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指标。


  具体情况如下:


  一、遵义市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贵州高原颂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香酥牛肉干(五香味),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国家糖业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广东省制糖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


  二、红花岗区红军街杨朝霞副食店销售的、标称贵州旭阳食品(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旭阳辣子鸡,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电计量检测(湖南)有限公司。


  三、红花岗区红军街王国太老谢氏蛋糕店销售的、标称遵义市四方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谭幺爸卤豆干(五香味),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电计量检测(湖南)有限公司。


  四、遵义市榕树岛内价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大连路时代天街店销售的、标称贵州省习水县金桥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苕丝糖,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电计量检测(湖南)有限公司。


  针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食品召回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相关市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遵义市、安顺市市场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遵义市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以上市级市场监管部门应按规定的时限和要求,将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及时向省市场监管局报告并向社会公布。


  来源/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编辑/胥芬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