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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第三届省长质量奖培育评选工作开始啦! 申报条件看这里

文/贵州日报当代融媒体记者 左春林 朱梦怡


  5月21日,贵州省市场监管局发出通知,贵州省第三届省长质量奖培育评选工作开始。 


  贵州省省长质量奖(以下简称省长质量奖)是经国家批准设立的省级最高质量工作荣誉奖,主要授予本省行政区域内发展质量和效益突出,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卓越贡献,具有显著行业标杆示范带动作用的优秀企业(组织)。第三届省长质量奖设省长质量奖3名和省长质量奖提名奖5名(申报单位达不到表彰条件的,奖项可以空缺)。


  申报条件


  申报省长质量奖的企业(组织)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在贵州省行政区域内合法注册、连续生产经营五年以上(含五年)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国家产业导向、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要求;

  (二)近3年内无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事故、环境事件和生产安全事故,无其他重大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三)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和社会贡献。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主要经济效益指标、技术质量指标,以及创新能力在全省同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从事非营利性业务的,其社会贡献位于行业前列;

  (四)实现质量管理制度、模式、方法、成效创新,并具有推广价值;

  (五)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和社会声誉。

  已获省长质量奖的企业(组织)获奖6年后(含6年)方可再次申报;已获省长质量奖提名奖的企业(组织)可继续提出申请省长质量奖,但6年内(含6年)不再授予提名奖称号。


  评选标准


  评选标准按照GB/T19580-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和GB/Z19579-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等执行。


  申报时间和受理部门


  (一)申报时间:即日起至2019年8月31日。

  (二)受理部门:省直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企业(组织)所在市(州)、贵安新区、省直管县市场监管局。(责任编辑/杨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