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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人,超员驾驶的危害,你应该知道!

  近日,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公布了多起车辆严重超员交通违法典型案例,同时提醒广大驾驶员:对于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严查严处;一定要遵法行车,安全驾驶,不要有任何侥幸心理。


  2018年12月12日18时许,罗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从花溪区竹林村龙湖工地出发,经甲秀南路往金竹立交桥方向行驶,行驶至甲秀南路段时,被正在执勤的南明交警查获,经现场清点该车核载7人,实载15人,载客超过额定乘员8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相关规定,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将以涉嫌危险驾驶罪判处罗某拘役,并处以罚款。


  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南明区分局自刑法修正案(九)生效以来,查处的超员类危险驾驶案。


  1.2017年6月29日,施某驾驶中型普通客车从永乐乡果蔬批发市场方向沿140县道往羊角村方向行驶,行驶至140县道永乐乡羊角村各佈组路口时发生侧滑撞到道路右侧山林,导致乘客受伤,车辆受损。经查,该车核载19人,实载29人,超员行驶。最终,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以涉嫌危险驾驶罪判处施某拘役,并处以罚款。


  2.2017年2月23日,刘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从玉溪路朝阳地洞出发,经二七路、解放路往兴关转盘方向行驶,行驶至沙冲路与朝阳洞路交叉口10米处,被执勤民警查获,经现场清点该车核载6人,实载19人,超员行驶。最终,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以涉嫌危险驾驶罪判处刘某拘役,并处以罚款。


  3.2016年7月23日,杨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从体育馆附近出发,经解放路往服务大楼桥下掉头,准备往兴义方向行驶,行驶到解放路(大昌隆)处被民警拦下检查。经查,该车核载6人,实载22人,超员行驶。最终,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以涉嫌危险驾驶罪判处杨某拘役,并处以罚款。


  4.2016年3月15日,康某驾驶小型面包车从C.E才人特种幼儿园出发,往云关乡方向行驶,行驶至见龙洞路与兴业西路交叉口900米处,被正在开展农村面包车检查的巡逻民警查获,经查,该车核载7人,实载15人,超员行驶。最终,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以涉嫌危险驾驶罪判处康某拘役,并处以罚款。


  超员驾驶的危害


  ● 超员导致车辆超出其载重量,会增加司机在行车过程中的不稳定性,使得车辆惯性加大、制动距离加长,危险性也就相应增大。


  ● 如果严重超员,车辆极易因轮胎负荷过重、变形过大引发爆胎、突然偏驶、制动失灵、转向失控等。


  ● 让逃生和抢救变难,特别是发生交通事故、车辆自燃等意外情况时,客车超员给乘客逃生、抢救伤员带来极大困难。


  ● 无座乘客最危险,超员的那部分乘客几乎没有任何安全设施保护,一旦发生紧急情况如车辆侧翻等,将是首先伤亡的人员。 超员行驶是对自身及他人生命安全不负责任的一种表现,切勿有“挤一挤应该没事儿”的想法,危险无处不在,意外随时都有可能发生,应当时刻保持警惕心,安全无小事,希望广大驾驶员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文明行车,安全保障才能更上一层楼。南明交警会严把车辆安全关,努力创建良好的交通环境。 (来源:多彩贵州网 责任编辑:周梓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