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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检察机关依法对郭文忠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近日,贵州省贵阳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郭文忠(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黔南州人民检察院向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郭文忠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郭文忠,听取了辩护人意见。同时询问了有关证人,核实了有关证据。黔南州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郭文忠利用担任贵阳市房管局局长、党委书记、贵阳市乌当区委副书记、区长、区委书记等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和索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