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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贵州| “四梁八柱”擎起“两座山”

文/当代贵州全媒体记者 李思瑾


  “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加快制度创新,强化制度执行,让制度成为刚性的约束和不可触碰的高压线。”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的话语掷地有声,再一次宣示了党中央强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坚强决心和坚定意志,指明了以制度之力推动新时代绿色发展的方向和路径。


  建设美丽中国,贵州在发力:坚守“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搭建生态文明制度的“四梁八柱”,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制度化、法治化轨道。


  “生态审判”破解环保困境


  2017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案》,并于今年1月1日开始在全国试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事实上,早在两年前,贵州就成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七个省(市)试点之一。


  在贵阳市息烽县小寨坝镇高家坝村大鹰田地块,有一个简易沙石坝把占地8万平方米、四面环山的山谷围成了一个黑渣厂,里面灰白色废渣已堆积得与坝顶齐平。


  灰白色废渣源于贵阳开磷化肥有限公司,此公司委托息烽诚诚劳务有限公司将污泥渣运送至合法的渣场集中处置,但从2012年底开始,息烽诚诚劳务有限公司将污泥渣运往大鹰田地块内非法倾倒。


  2016年11月,贵州省环保厅委托省环境科学研究设计院承担该非法倾倒行为的环境污染损害鉴定评估工作,鉴定出息烽河的地表水已经受到一定程度的污染,主要是体现在总磷、氟化物。


  按照中央的改革试点方案,生态环境损害发生后,赔偿权利人应主动与赔偿义务人磋商。


  2017年1月,清镇市人民法院生态保护法庭立案受理并进行审查。经过反复磋商,涉事企业最终同意环保厅意见,愿意清挖搬迁、自主修复。两家赔偿义务人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900多万元。


  “谁损害,谁赔偿”成功解决“企业污染、群众受害、政府买单”的环境污染困局。“此案件清镇市人民法院环境保护法庭采用了‘非对抗环境社会治理模式’处理。”清镇市人民法院舒子贵告诉记者,这种模式下,环保执法的难度下降。


  这只是清镇市人民法院环境保护法庭10余年来受理的案件之一。这家成立于2007年的中国首家环保法庭不仅用一个一个的判例探索着环境司法专门化的路径,还为全国开展环境案件审判做出了多方面的探索,形成生态司法保护“贵阳审判”模式:实行刑事惩罚、经济处罚和生态修复三管齐下的环保审判模式,审判导向从“重发展”向“发展与环境并重”转变;探索建立以流域等生态系统或以生态功能区为单位的跨行政区划环境资源管辖模式,案件管辖从“行政分割”向“跨区集中”转变;通过诉前调解、非诉讼链接等机制,审理方式从“被动”向主动转变。


清镇市坚持用好绿色优势,打好生态品牌,奋力打造大生态公园城市示范区。图为红枫湖全景(清镇市委宣传部供图).jpg

红枫湖全景。清镇市委宣传部供图


  制度屏障守护绿水青山


  今年2月,贵州赤水河荣获“中国好水”优质水源称号。


  作为中国白酒重要的产区赤水河流域,水质在2014年以前,曾跌至劣五类水。如今,80%的河段水质恢复到二类水。


  赤水河生态的改善源于贵州人“像爱护眼睛一样爱护赤水河”。


  在中央要求建立省、市、县、乡四级河长制基础上,贵州将河长体系延伸到村,推行省、市、县、乡、村五级河长制,设五级河长22755名,实现全省所有河流、湖泊、水库全覆盖。


  除了河长制的先试先行,贵州还不断着力构建与本省生态文明建设相适应的地方性法规制度体系。


  2009年,《贵阳市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条例》出台,这是国内首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地方性法规。


  2014年,全国首部省级生态文明建设条例《贵州省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实施,规定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取消GDP考核。


  而此《条例》的罚则,“绩效考核评价”“自然资源资产领导干部离任审计”“生态损害责任终身追究”三项,被各地干部们形象地称为“过三关”。


  2017年,《贵州省生态保护红线管理暂行办法》发布,将禁止开发区、5000亩以上耕地大坝永久基本农田、重要生态公益林和石漠化敏感区化为红线保护区。


  《贵州省“十三五”生态建设规划》提出通过一系列重点建设任务,到2020年全省自然生态系统步入良性循环,天更蓝、水更清、地更绿,人与自然和谐程度明显提高。


  ......


  制定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就是筑起保护生态环境的坚固屏障。


  执法“利剑”护航美丽贵州


  6月5日发布的《2017年贵州省环境状况公报》显示:贵州9个中心城市空气质量指数(AQI)优良天数比例平均为96.5%、9个中心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在100%、9个中心城市声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全省辐射环境质量总体良好。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贵州的优势,是贵州的底气,更体现出贵州的环境治理能力:


  2016年,贵州将2014年启动的“六个一律”环保“利剑”执法专项行动升级为环保执法“风暴”行动。2017年,又将其升级为环保“利剑”执法百日攻坚行动;


  2017年3月,贵州又向十大污染源“宣战”:实行“挂图作战”,将治污进度暴露在阳光之下,及时通报,严格问责,铁腕治污,不给怠政、懒政行为留下寻租空间。


  在持续近4年的森林保护“六个严禁”执法专项行动的基础上,今年4月,贵州省林业厅利用最新卫星遥感影像数据,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建立各县林地(湿地、自然保护区)2018年度疑似图斑数据库并下发各县,并开展案件线索核实、涉林案件数据库、案件查办等工作。


  重拳出击,建立健全生态环保执法体系;严格执法,大众环保意识明显增强。贵州运用环境执法监督“利剑”,对环境违法行为保持零容忍的态度和高压态势,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美丽贵州护航。(责任编辑/袁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