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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市通报5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典型问题

  今年以来,安顺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严肃查处了一批违规违纪问题。近日,安顺市纪委对5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典型问题进行通报。


  1.西秀区岩腊乡三股水村党支部书记蔡发富违规侵占群众利益问题。2013年蔡发富帮助本村贫困户杨某某户申请2014年度危房改造,获得危改资金7000元,蔡发富代杨某某领取该笔资金后,实际交给杨某某仅5000元,以为杨某某办理缴纳社会抚养费为由侵占2000元用于个人开支,在群众中造成了不良影响。2018年3月,蔡发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平坝区天龙镇合旺村党总支原书记田文海违规收受、收取费用等问题。2011年,时任天龙镇原雷家硐村党支部书记的田文海在帮助群众办理户口登记过程中,收受请托人香烟一条价值约400元。2014年1月至2015年6月,田文海任天龙镇合旺村党总支书记期间,违规收取外来群众“落户费”11户20800元和1000元的农户水表户头费,并全部用于村集体支出。2016年5月实施石头塘组内道路硬化项目中,向群众摊派费用,授意施工方向群众收取建设材料装卸、看护等费用4725元。2018年3月,田文海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3.关岭自治县普利乡党委委员、政法委书记、武装部长刘金伟侵占群众利益问题。普利乡在实施2011年度农村危房改造中,时任普利乡财政所出纳刘金伟私自代领5户农户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款14000元后,发放给群众5500元,余下8500元被其占为己有,在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2018年3月,刘金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镇宁自治县六马镇江纳村党支部原书记韦健套取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等问题。韦健在担任六马镇江纳村支书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未经群众代表会议评定情况下,编制虚假申报材料违规套取贫困户一级危房改造补助资金22300元,用于个人及家庭开支;违规将其妻子杨某某列为低保对象,套取2012年4月至2015年6月低保共计4635元。2018年4月,韦健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5.紫云自治县大营镇原大进村党支部书记岑万宏套取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等问题。2010年至2013年,岑万宏在任大营镇原大进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以本村村民名义编造虚假申报材料违规申报并获得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共计25300元,用于个人及家庭开支;2010年至2011年,岑万宏帮助本村四户村民违规重复申报危房改造,并套取国家补助资金31500元;2012年至2013年,岑万宏以一户分两户名义,分别帮助本村村民违规申报危房改造,并套取国家补助资金14000元;2010年在实施农村危房改造中,岑万宏向危改农户索要“好处费”400元;2014年侵占本村独生子女户合医代交补贴款420元。2018年4月,岑万宏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通报指出,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坚决扛起脱贫攻坚的政治责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各职能部门要加强对本系统本部门涉农惠农资金和项目的监管,加强督促检查,强化源头预防。广大党员干部要切实转变作风,深入基层,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和严谨务实的作风,推动精准扶贫政策落地生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监督检查、督查督办和通报曝光力度,把责任和任务压实到县乡党委政府,确保覆盖到“最后一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