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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印发通知 强调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脱贫攻坚工作

  近日,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印发通知,强调要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脱贫攻坚工作,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和脱贫攻坚战。


  通知指出,疫情防控阻击战和脱贫攻坚战都是重大政治任务,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脱贫攻坚。要坚定信心决心,坚持如期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任务不动摇,工作总体安排部署不能变,决不能有缓一缓、等一等的思想。要统筹兼顾,切实把各项工作抓实、抓细、抓落地,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和脱贫攻坚战。


  通知指出,要密切跟踪分析疫情对脱贫攻坚的影响,进一步贯彻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实施分类施策,采取更有针对性的措施。疫情较重地区在符合疫情防控要求下,转变工作方式,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积极稳妥推进脱贫攻坚各项重点工作。疫情较轻或没有疫情的地区,要将脱贫攻坚作为重要工作任务,在做好疫情防控前提下,抓紧向前推进。一是要解决贫困群众外出务工难题。抓住重大项目建设和企业复工复产的时机,摸清贫困劳动力的基本情况,根据联防联控机制的统一部署,按照“分批有序错峰”的要求,优先组织贫困劳动力返程返岗和外出务工,特别是做好挂牌督战县贫困劳动力就业工作。利用东西部扶贫协作等工作机制,加强输出地和输入地有效对接。利用扶贫车间、公益岗位等,促进贫困人口就近就地就业。结合规范村级光伏扶贫电站的收益分配开发公益岗位,妥善安置因疫情暂时无法外出务工的贫困劳动力。二是要解决生产发展和产品积压难题。做好春耕备耕工作,组织做好种苗、农资供应,确保农业生产不受影响。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公路交通保通保畅要求,强化贫困地区农产品产销对接,充分利用“互联网+”拓宽销售渠道,积极开展消费扶贫专项行动,切实防止农产品积压。支持贫困户发展产业的扶贫小额信贷要及时发放,保持利率、期限不变,适当延长受疫情影响还款困难贫困户的还款期限。三是要解决扶贫项目开工复工难题。在符合疫情防控条件下,支持和组织推动脱贫攻坚项目建设尽早开工复工,一时还达不到开工复工要求的,要提前备工备料,为开工复工创造条件。采取以工代赈方式,组织贫困劳动力参与扶贫项目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加快建设进度,小微扶贫项目可以按规定程序实行“一事一议”。


  通知指出,扎实推进脱贫攻坚重点工作。一是要做好脱贫攻坚挂牌督战。贯彻落实好《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开展挂牌督战工作的指导意见》,制定县、村挂牌督战实施方案,抓紧开展督战工作,及时解决制约完成脱贫攻坚任务的突出问题,确保深度贫困地区按期脱贫摘帽。二是要查漏补缺补齐短板。紧盯重点地区和重点问题,尽快补齐短板,抓紧完成剩余脱贫任务,不留死角。抓好脱贫攻坚问题排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不等不拖。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成效考核发现问题反馈后,要一体整改、一体推进,以问题整改促进脱贫攻坚提质增效。三是要建立机制防止返贫。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对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脱贫人口和边缘人口进行动态监测,及时将返贫人口和新发生贫困人口纳入帮扶范围,采取措施防止返贫和新的致贫。四是要加强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工作。要高度重视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的后续帮扶工作,加大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广泛开展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做好社区治理和社会融入等工作,确保搬得出、稳得住、有就业、逐步能致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