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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新”老旧小区,贵州预计投入58亿元

  街老、院老、房老、设施老、生活环境差……这些老旧小区常见问题,不仅是小区居民的一桩“心事”,也成为城市化进程中社会治理的一大“心病”。


  贵州并没有遗忘老旧小区这个“城市发展的见证者”,把老旧小区改造作为提高群众生活品质的重要民生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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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陈维明做客“在线访谈”栏目  喻义昌 摄


  2019年9月,贵州出台《贵州省2019年城镇老旧小区工作方案》;今年3月,又出台《贵州省2020年城镇老旧小区工作方案》,明确全省可以纳入改造的城镇老旧小区范围、改造内容及标准等事项。


  “老旧小区改造是中央部署的一项重大惠民工程,国家出台老旧小区改造政策后,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要求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相关部门认真抓好贯彻落实。”6月5日,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陈维明做客由贵州省人民政府网、当代先锋网、天眼新闻客户端联合打造的“在线访谈”栏目时介绍,根据年度改造计划,全省2019年和2020年共有685个小区纳入改造计划,涉及13.82万户城镇居民,改造项目的预算总投资约为58亿元。


城市不断更新,城镇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老化、公共服务设施缺失问题凸显


  2019年以来,国家大力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升。2019年4月,住建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共同印发《关于做好2019年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通知》,明确从2019年起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并给予中央补助资金支持,标志着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全面开展。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将继续开展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支持加装电梯,发展用餐、保洁等多样化社区服务。


  “2019年国家共向我省下达了15.9亿元资金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2020年国家已向我省下达3.2亿元资金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后续还会安排相应资金。”陈维明说,自去年开展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以来,中央财政每年都对这项目工作进行补助。


  “除了财政支持,我们也鼓励社会资本和社会力量参与改造运营,帮助完善社区公共服务供给,以服务设施长期运营收入作为盈利点。”陈维明表示,财政资金重点支持老旧小区基本类改造项目的,对于提升类和完善类的改造资金,需要社会、企业及居民积极参与进来。“居民应该主动参与改造全程,适当出资改造自己的家园,实现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


贵州日报当代融媒体记者 张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