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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法治营商环境新高地 全力服务“六稳”“六保” ——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荣获“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系列报道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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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十三五”“交卷”之际,对于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来说,这是历史上不平凡的五年。而在历史的长河中,总有一些年份璀璨耀目,2020年注定就是不平凡的一年,10月1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表彰第七届“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和“基层检察院建设组织奖”先进集体的决定》,沿河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榜上有名,获评“全国先进检察院”。

  

  荣誉的背后,是一份份沉甸甸的为民情怀,更多得益于该院按照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全面履行“四大检察”职能,探索创新“坚持一个中心,突出两个重点,狠抓三个专项,夯实四个基础”的新时代检察“1234沿河工作法”,开启新时代基层检察机关工作新模式,交出了一份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大局、人民满意的检察答卷!

  

  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 打造法治营商环境新高地


  陈世鸿20天辛酸追讨路,在检察机关的介入下,总算拿到了赔偿款。


  陈世鸿是民生能源集团沿河自治县天然气公司经理。公司成立8年,是一家民用天然气供应为主的能源企业,年销售额达4000余万元。


  5月14日,民生能源公司的天然气供气管道,被一房开公司在施工中损坏,造成上千立方米天然气泄露,对一家持续投入的企业来说,损失意味着成本增加。为挽回损失,经多次上门协商和催要赔偿款,对方均以“无钱”为由拒绝赔偿。为此,陈世鸿及其民生能源踏上了漫长追讨路。



  本无希望的追讨纠纷,在检察机关的帮助下迎来了转机。这一月,沿河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将民生能源公司作为“一对一法治帮扶”对象,不但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德慧直接联系,还组建团队,开展组团式法治帮扶。经检察机关协调,说理、释法,两企业最终达成赔偿协议,约定的1.3万元赔偿款已于6月底全部赔付到位。


  “本来都想放弃了,没想到检察院这么上心,又是疫情期间,专门为我们的事跑前忙后的,帮我们找到了损失。”陈世鸿说,有检察机关的“撑腰”,更加坚定了我们的投资信心。



  1.3万元,金额虽小,足见沿河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把民营保护企业和企业家的合法权益始终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想企业及其企业家之所想、急企业及其企业家所急、为企业及其企业家之所需。也让陈世鸿和他所领导的企业真切感受到了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遂积极向集团公司争取,进一步加大在沿河自治县的投资力度,为沿河打赢脱贫攻坚“打气”“加油”。


  民生能源只是沿河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服务“六稳”“六保”暨保护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的一个缩影。今年复工复产期间,该院出台助力企业复工复产18条意见,全院干警深入全县20余家重点企业调研、问需问计,送上专属“法治套餐”。同时,1至7月,受理批捕、起诉侵犯企刑事案件8件10人,帮助企业追赃挽回损失达21万元。

  

  少捕少押慎诉  回应企业司法需求


  与陈世鸿的艰难维权不同,同样是在疫情期间,该院办理的一起刑事案件,让付某和她的企业感受到司法温情。


  一边是法不容情,那怕是知名度再高、贡献再大的企业家触犯法律也不例外;一边是数百人就业“饭碗”系于一人,背后还牵扯千百贫困家庭。怎么办?特别考验着检察机关的办案能力,特别是“一把手”的智慧与担当。该院没有简单就案办案,而是从服务当前 “六稳”“六保”工作和脱贫攻坚大局出发,本着战疫情、稳就业、保就业,关键在保企业这个根本点,对付某作出了相对不起诉决定。



  原来,付某所经营的企业因扩大再生产急需资金,因无抵押,多次到银行贷款被拒。求贷无门,情急之下,付某动了“小心思”,伪造了申请贷款材料,“顺利”贷到了200万元。


  今年8月19日,付某主动投案,如实交代了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鉴于该案的特殊性,李德慧亲任主办检察官,多次深入群众、企业等多方了解情况,调查得知,付某将所骗取的贷款全部投入到企业生产经营中,且贷款期满后,及时偿还了本息。同时,付某所担任法人的两家企业经营管理全系其一人,抓捕付某诉诸法律,势必会影响企业发展,以及200余工人的饭碗能否保住,且大多工人是当地精准扶贫户群众。更为难得的是,面临着官司的付某,此时还积极出资参与脱贫攻坚工作,赢得了社会各界的认可。



  10月9日,该院对付某骗取贷款一案举行公开听证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社区群众等多方参与,对检察机关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纷纷表示认可和肯定。


  “既要办好案子,又要护好厂子,要努力让企业从‘活下来’到‘活得好’。”李德慧表示,不能简单的就案办案,而是要诉源治理,从源头化解纠纷,用“法度”传递“温度”,护航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提振企业发展信心,进而营造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

  

  心中有民有法有责  双赢共赢多赢效果


  “有需要我们企业或我本人出力的地方,我全力以赴。”听证会后,得知检察机关对其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付某前来检察院表达自己回馈社会的诉求。同时,付某以实际行动来表达,近期她的两家企业就安排了数十个贫困户就业,并积极走访慰问贫困户,为打赢脱贫攻坚收官战贡献企业力量。



  不仅仅是付某,在对贵州某某工程有限公司及其原法人谭某某作出了不起诉决定,该公司以实际行动承担社会责任,自愿主动向沿河县红十字会捐款3万元用于该县疫情防控,形成了良好的社会互动效果。付某、谭某某等案件,只是该院处理惩治与保护“两难”智慧,注重“三个效果”的案例之一。今年以来,该院立足职能,主动谋划,以更优检察履职服务“六稳”“六保”落细落实,很好的服务了地方经济发展大局,努力为企业发展营造最佳法治营商环境。



  “力求办一案、助一企、防一片。”李德慧表示,打击不是目的,更多是提前预防,让更多企业及其企业家合法经营、健康成长。近年来,该院以当好“监督员”,帮助企业筑牢防疫“堤坝”;当好“联络员”,联手企业筑牢“防护墙”;当好“宣传员”,助推企业成功编织“信息网”;当好“服务员”,配齐企业“法治套餐”等“四员”角色,助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为“六稳”“六保”添劲加力。


  为扮演好“四员”角色,该院以请进来召开“两长”座谈会、检察开放日等方式,以及走出去深入企业问需解难,多层次全方位护航民营企业家和企业健康发展。



  自2018年以来,该院共计办理批准逮捕侵企刑事案件36件52人,提起公诉34件50人,累计为企业挽回损失200余万元;累计走访企业40余家,为企业提供法律意见、建议27条,帮助企业解决事项14件,开展送法进企21次,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服务31次。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陈刚 安慧芳

编辑 江佳佳

编审 朱邪